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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年内有望开始PM2.5监测

来源/ 作者/ 时间/2012-06-24 10:56:13
甘肃文化产业网按


细颗粒物可被吸入肺泡 阴霾天不要进行户外运动

  

  作为2012年最热门的环保词汇,PM2.5吸引了全社会广泛关注。4月23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2012年,兰州市将有望开始PM2.5监测。

  按全省环境监测工作会议要求,今年,甘肃省各市州环保局要组织完成好新修订《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实施,特别是开展PM2.5等新指标的监测和信息发布。而兰州市已经开始这方面的前期准备工作,计划年内开展监测工作,年底按国家标准要求上报。

  据市环保局人员介绍,PM2.5是指大气中直径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也称为可入肺颗粒物。它的直径还不到人的头发丝粗细的1/20。虽然PM2.5只是地球大气成分中含量很少的组分,但它对空气质量和能见度等有重要的影响。与较粗的大气颗粒物相比,PM2.5粒径小,富含大量的有毒、有害物质且在大气中的停留时间长、输送距离远,因而对人体健康和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更大。而就PM2.5产生的主要来源,通常是指日常发电、工业生产、汽车尾气排放等过程中经过燃烧而排放的残留物,大多含有重金属等有毒物质。一般而言,粒径2.5微米至10微米的粗颗粒物主要来自道路扬尘等;2.5微米以下的细颗粒物(PM2.5)则主要来自化石燃料的燃烧(如机动车尾气、燃煤)、挥发性有机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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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2月,国务院同意发布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增加了PM2.5监测指标。在《标准》中,PM2.5年和24小时平均浓度限值分别定为0.035毫克/立方米和0.075毫克/立方米,与世界卫生组织(WHO)过渡期第1阶段目标值相同。专家表示,PM2.5是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污染物已经被科学证实,近年来我国PM2.5污染问题日益凸显。将PM2.5放入强制性污染物监测范围,有利于消除或缓解公众自我感观与监测评价结果不完全一致的现象。将PM2.5年和24小时平均浓度限值分别定为0.035毫克/立方米和0.075毫克/立方米,与WHO过渡期第1阶段目标值相同,符合中国目前经济发展阶段和环境管理的需求。

  2011年12月21日,在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大会上,环保部部长周生贤公布了PM2.5和臭氧监测时间表,PM2.5监测全国将分“四步走”。他表示,2012年,将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开展PM2.5和臭氧监测;2013年在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开展监测;2015年在所有地级以上城市开展监测,而2016年则是新标准在全国实施的关门期限,届时全国各地都要按照该标准监测和评价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并向社会发布监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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