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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甘肃省文化产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申报开始

来源/ 作者/ 时间/2013-03-30 18:53:00
甘肃文化产业网按

关于申报2013年甘肃省文化产业
改革发展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的通知

    各市州委宣传部,省直宣传文化单位,文化企业:
    2013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实施“十二五”规划、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重要的一年。按照省委宣传部和省财政厅的安排,我省2013年文化产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即将开始,为了有效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根据甘宣通〔2012〕22号《甘肃省文化产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方式
    专项资金今年仍然采取补助、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资助。补助主要支持列入我省“十二五”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快文化大省建设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确定的少数民族地区的重点文化产业项目。贷款贴息主要支持列入我省“十二五”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重大项目、全省文化产业大会确定股份制改革文化单位的项目和投资10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以奖代补主要是2013年全省文化产业大会确定奖励的地区和项目。
    二、申报范围
    1、2013年申报的文化产业资助项目必须符合《管理办法》确定的使用方式和范围。
    2、2013年申报的文化产业补助项目必须是列入我省“十二五”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快文化大省建设的意见》及配套文件中确定的少数民族地区重点文化产业项目。
    3、2013年申报的文化产业贴息项目必须是2012年9月份至2013年8月30日的新贷款项目。在新贷款项目中优先选择有社会融资和自用资金的项目。省级专项主要扶持贷款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项目,对于到期展期贷款和贷新还旧的项目,原则上不予支持。
    4、2013年申报的文化产业以奖代补项目必须是2012年以来获得国家级奖项和2013年全省文化产业大会确定奖励的地区和项目。
    三、申报程序
    1、申报:项目实施单位根据《管理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按要求进行申报,申报时只提交《甘肃省文化产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补助(贴息、以奖代补)申请表》。《申请表》电子版请到文博网(www.gscif.com)下载。
    2、初审:各市(州)委宣传部和省直宣传文化行政部门根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初审。对初审后符合条件的首次申报企业根据省上确定的会计师事务公司邀请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加盖市州财政部门意见后上报。近三年来已经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企业实施的新项目可不再进行审核,但需提供县级以上发改部门的立项批复和银行贷款的原始凭证。各地各部门将最终确定申报的项目汇总后连同管理办法规定的申报材料报省委宣传部文化发展改革处。
    3、会计师事务所审核:会计师事务公司对项目实施单位前一年会计决算报表、贷款凭证等规定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核后,向省委宣传部文化发展改革处和所在地宣传文化部门出具审核意见,并指导项目实施单位制作规范的项目申报材料。
    会计师事务公司作为中介机构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与审核单位协商进行收费,考虑到文化企业的特殊性,适当降低收费标准(会计师事务公司审核工作时食宿费自理)。
    省委宣传部和省财政厅指定以下两家公司作为2013年资助项目审计单位:
    (1)甘肃省华陇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生伟  电话:8537829  13893622934
    (2)甘肃立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恒备  电话:8463239  13309316255
    4、立项:省委宣传部文化发展改革处对各市州委宣传部和省直宣传文化部门申报的项目,会同省财政厅教科文处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进行立项,并按规定进行项目现场考察评审。
    四、申报要求
    1、2013年申报资助项目的主体必须是纳入我省各统计部门 “单位名录库”的文化产业法人单位。申报资助时须提供上年和今年第一季度向当地统计部门提供的财务报表,并加盖当地统计部门的有效盖章。
    2、对历年享受的文化产业资助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提供项目发展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连续申报三年及三年以上的项目,原则上不再支持(除列入“十二五”规划的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外)。
    3、申请的贴息项目,必须是2012年9月以来的新贷款项目,需提供项目立项材料,提供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贷款利息结算清单和支付凭证(复印件、原件备查)等。
    4、申请的资助项目必须提供可行性报告和规划方案。规划设计须邀请有资质的专门从事文化产业规划设计单位来做。
    5、申请的以奖代补项目必须提供准确的获奖证书及相关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原件备查)。2013年全省文化产业大会确定奖励的文化产业项目由兰州、酒泉和张掖确定后直接列入今年的资助项目中。
    6、申报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填写必须规范、盖章齐全,按顺序装订,一式三份。
    7、如因删改表格、虚假填报或不完整填报的单位,视申请自动作废。
    五、申报时间
    2013年文化产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申报时间截至7月31日,过期申报的项目一律不予接收。
    各市州委宣传部和省直宣传文化部门要高度重视2013年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对优秀文化产业项目的贷款申请,要主动加强与金融部门沟通,争取金融支持,为贴息项目奠定良好基础。要指派专人负责,按照《管理办法》中申报范围和方式、申报程序的要求,认真进行审核把关,真正推荐一批辐射带动性强的文化产业项目出来。
    省委宣传部项目申报联系电话(传真):0931-8288646    
    电子邮箱:fagaichu@126.com

    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
    2013年2月28日

附件:甘肃省文化产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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