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消息,因标注搜索引擎中的恶意网址而引发的百度起诉360一案二审开庭,而双方争论的焦点仍然在于,360在百度搜索结果中加入风险标示是否侵犯了百度的权益。360律师认为,360的做法是对网民安全负责的表现,同时符合国际惯例,并直接提高了包括百度搜索在内的搜索引擎的用户体验,可以说对百度有利无害,损害百度搜索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说法无从谈起,搜索引擎也应该对网民的上网安全负责。
互联网实验室发布的《构建立体式安全防范网——搜索引擎信息安全管理途径探索》报告指出,搜索引擎是互联网基础应用,具有信息公共基础设施的重要战略地位。但是搜索引擎运营商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公司,逐利行为导致难以平衡社会责任与商业利益。公共性与商业性矛盾导致我国的搜索引擎出现诸多的信息安全问题。
数据显示,商业推广是搜索引擎的主要收入来源,以占中国搜索引擎市场份额65.7%的百度为例,网络营销在百度营业收入中占据绝对主导地位,是百度商业价值的直接体现。但作为影响范围广、涉及消费者和商家数量多的搜索平台,百度本身就有一种巨大的商业责任,但也必须要承担对应的社会责任。但令人遗憾的是,百度显然只是注重了前者。
这一现象在百度搜索结果显示上有着直观的显示,早期时候,百度对广告和非广告的搜索结果使用了混为一体的展示方法,然而即便到了现在,百度也仅仅只是用“推广”字样告诉用户这是广告营销,并没有严格指出这是有偿营销搜索结果。如在百度搜索中搜索“近视眼 治疗”信息,优先显示的是其推广信息,并且占了近三分之二的屏幕。
而用户通过搜索引擎查找信息,由于缺乏专业的辨别能力,会面临自身利益受损的风险:首先是需要花费时间去辨别搜索结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浪费时间;其次是如果不能做到专业辨别,则有可能造成财产损失。而360则是将可疑网址进行标示,让用户在选择时可以做出判断。
专家认为360的做法对普通网民来说无疑是好消息,但此举却涉及到了百度的商业利益,并因此被告上法庭。事实上,在百度推广链接中,往往存在会对网友造成伤害的虚假广告和钓鱼网站。据国家工商总局等五部门披露的相关数据,一些网站发布的医疗药品、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违法率高达90%。而从2011年6月到2012年6月间,全国超过6000万网民因网络诈骗损失300多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