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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针对文化“走出去”的政策效应

来源/ 甘肃文化产业网 作者/ 枯川 时间/2014-05-17 00:10:13
甘肃文化产业网按 近年来,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推动文化产品与服务出口的政策。而政策的效应在近两年逐渐显现。今年3月18日,商务部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司负责人在解读《关于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意见》时表示,2003年至2013年,我国文化产品进出口从60.9亿美元攀升至274.1亿美元,年均增长16.2%

近年来,主要的文化出口政策一览表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     核心要点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5]20号)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2005年7月10日     着力培养一批参与国际竞争的文化市场主体。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文化企业扩大产品和服务出口。对企业在境外提供文化劳务获得的境外收入不征营业税;对纳税人在境外已缴纳的所得税款,按现行有关规定抵扣。加强出口渠道和国际营销网络建设,加强人员培训和人才培养。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等部门《关于鼓励和支持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的若干政策》(国办发[2006]88号)     国务院办公厅     2006年11月5日     鼓励文化企业通过新设、收购、合作等方式,在境外设立出版社、广播电视网、出版物营销机构等。研究制定文化产品出口退税政策。中国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政策性银行要把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纳入业务范围。充分利用出口信用保险扩大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出口。
    《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指导目录》     商务部、外交部、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2007年4月11日     按照新闻出版类、广播影视类、文化艺术类和综合类等四大类别设定标准,认定国家文化出口重点项目和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
    《关于金融支持文化出口的指导意见》     商务部、 文化部 、国家广电总局 、新闻出版总署、中国进出口银行      2009年4月27日     中国进出口银行积极为文化企业出口和境外投资项目提供融资、结算、对外担保、财务顾问等服务支持;积极探索股权、债权、知识产权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为文化出口企业拓展海外市场提供信息和各项规避市场风险的服务。
    《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项目目录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商服贸发[2010]28号)     商务部 、中宣部 、财政部 、文化部 、中国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广电总局 、新闻出版总署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0年2月1日     调整《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指导目录》等。企业每年填报一次《文化企业进出口情况申报表》,作为下一年度参加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评审的依据。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及重点项目的承担企业,须每月填报《文化企业进出口情况申报表》。
    《关于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意见》(国发[2014]13号)     国务院     2014年3月3日     对国家重点鼓励的文化产品出口实行增值税零税率。对国家重点鼓励的文化服务出口实行营业税免税。鼓励金融机构探索适合对外文化贸易特点的信贷产品和贷款模式。推进文化贸易投资的外汇管理便利化。尽快培育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成为海关高信用企业。

     (制表 张海宁)

    5月5日,商务部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司司长周柳军表示,对于推动文化出口,商务部下一步将依托自由贸易园区、港区和海关特殊监管区,进一步研究建设一批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平台。同时,商务部将积极会同财税部门,对文化服务出口、境外投资、营销渠道建设、文化贸易人才培训等方面给予专项支持。周柳军的表态是对两个月前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意见》(国发[2014]13号)的阐释。3月3日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意见》可以看做是对2005年以来有关文化出口相关政策的一次全面总结和升级。在国家政策和指导意见频繁发布的背景下,我国的文化出口额增长到了2013年的302.6亿美元。

    文化出口额逐年增长

    近年来,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推动文化产品与服务出口的政策。而政策的效应在近两年逐渐显现。今年3月18日,商务部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司负责人在解读《关于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意见》时表示,2003年至2013年,我国文化产品进出口从60.9亿美元攀升至274.1亿美元,年均增长16.2%,其中出口额为251.3亿美元,是2006年的2.6倍;文化服务进出口从10.5亿美元增长到95.6亿美元,年均增长24.7%,其中出口额51.3亿美元,是2006年的3.2倍。

    我国文化“走出去”取得了较大成绩,这和我国自文化体制改革以来出台的推动文化产品与服务出口的相关政策是分不开的。推动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国家战略任务。

    梳理过去8年的对外文化贸易政策,可以查到,较早的一个重大政策《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5]20号)于2005年7月10日发布。当时的背景是,文化体制改革之初,我国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数量较少,市场竞争力相对较弱。在该文件中,就提出了要着力培养一批参与国际竞争的文化市场主体,但后来的发展表明这一目标在短期内难以实现。

    更多的实施细则在2006年发布,当年11月5日,国务院转发了《财政部等八部委关于鼓励和支持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6]88号)。这一文件涉及的部委广泛,八部委分别是财政部、商务部、文化部、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其中的亮点是开始鼓励文化企业在境外成立出版社、广播电视网等,研究制定文化产品出口退税政策,中国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政策性银行要把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纳入业务范围,对从事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的文化企业销售人员、演出人员,简化因公出境审批手续,实行一次审批、全年有效的办法。

    在上述政策的指导下,2007年4月,商务部、外交部、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国务院新闻办共同制定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指导目录》正式发布。这意味着将完善文化产品和服务进出口统计,加强了对文化企业走出去工作的指导。随后,《国家文化出口重点项目目录》和《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目录》逐渐成为定期发布的指导目录。对列入目录的项目和企业,可以享受到更多的优惠,如可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等政策性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政策力度逐渐加大

    多项政策的出台为对外文化贸易带来了利好,但政策扶持效力不足的问题也凸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发布的《2008年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报告》显示,截至2008年,我国没有建立起完善的对外文化贸易政策扶持体系,在资金补助、税收减免、出口奖励等方面力度也不够。

    该报告指出,在资金方面,文化企业无形资产较多,难以抵押,很难从银行获得贷款,这成为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的障碍。许多企业感到“走出去”前期推广宣传费用高、综合运作成本大,资金筹措困难重重。而相关部门为文化产品出口提供过资金补贴,但经费有限,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在税收减免方面,文化产品出口退税率越来越低,如书报刊,由17%降到13%,之后又降到11%,电影、音像制品出口退税率由17%降到13%。

    此外,在“走出去”过程中,有关部门的统筹、协调和指导力度不够,导致各行业、各文化单位各自为政,未能形成整体合力。

    2008年之后,为进一步推动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更加细化的政策得以出台。2009年4月27日,商务部、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中国进出口银行联合发布了《关于金融支持文化出口的指导意见》,要求进出口银行积极为文化企业出口和境外投资项目提供融资、结算、对外担保、财务顾问等服务支持,为文化出口企业拓展海外市场提供信息和各项规避市场风险的服务。

    1年后,商务部、中宣部、财政部、文化部、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等十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项目目录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对文化出口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实行税收优惠政策等,也明确表示要提高出口便利化水平,建立并完善文化贸易中介组织。同时建立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项目相关工作部际联系机制。

    文化贸易逆差仍存在

    虽然我国文化产品与服务出口额逐步增涨,但在出口门类上体现出了差别。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表示,我国文化产品出口主要以视觉艺术品(工艺品等)、新型媒介(游戏机等)、印刷品、乐器为主;文化服务主要以广告宣传服务为主。姚坚同时指出,我国对外文化贸易在对外贸易中的比重偏低,核心文化产品和服务贸易逆差仍然存在,文化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还较弱,有待进一步改善和加强。

    为改变这一现状,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大目标被写进了《关于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意见》,“力争到2020年,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外向型文化企业,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文化产品,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品牌,搭建若干具有较强辐射力的国际文化交易平台,使核心文化产品和服务贸易逆差状况得以扭转,对外文化贸易额在对外贸易总额中的比重大幅提高。”

    过去几年,在财税、金融等方面,国家对文化产品与服务走出去的支持力度是逐步加大的。为适应新的发展形势,《关于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意见》则是在总结过去经验的基础上,出台的更符合市场化运作的政策。在财税支持方面,对国家重点鼓励的文化产品出口实行增值税零税率,对国家重点鼓励的文化服务出口实行营业税免税。在金融服务方面,鼓励金融机构探索适合对外文化贸易特点的信贷产品和贷款模式,开展供应链融资、海外并购融资等业务。在完善服务保障方面,也表示要尽快培育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成为海关高信用企业,享受海关便捷通关措施。减少对文化出口的行政审批事项,简化手续,缩短时限。

    不论如何,近些年,相关政策为文化企业“走出去”降低了门槛,为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营造了较好的外部环境,加强了相关指导和服务,通过文化金融的创新,帮助部分文化企业解决了出口资金短缺问题。随着相关政策的进一步调整、改进和落实,会推动更多的文化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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