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符灯舞,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流传于甘肃省榆中县和平镇马家山村的一种民间舞蹈,一般用于民间社火表演,于2007年榆中县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过程中发现,是一种罕见的民间舞蹈。太符灯舞借用《封神演义》里的人物,借助由“虎符”演变而来的“太符”为象征,与当地春节社火里的“花灯”相融合,植入“驱除邪魔、保佑平安”的朴素愿望,张扬西部农民剽悍与淳朴的个性。舞蹈的情节、动作以“张扬威武凶猛、虎气十足的太符”以及精巧玲珑、婉约柔美的“花灯”相结合,刚柔并济,形成反差强烈、极为独特的艺术效果。
在榆中县和平镇马家山村,一个36人组成的威武方阵,身着红黑两色长袍的表演者脚踏云靴,脸上分别涂饰着图案为“太极图”的黑、红妆,伴随着密集的锣声和鼓点,跳起了豪迈奔放的舞蹈。这就是兰州市于今年初在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过程中发现的一种罕见独特的民间舞蹈——“太符灯舞”,这一名称的概括含义是“一种威猛与柔美相结合的民间舞蹈”。
据了解,该舞蹈目前迅速通过了兰州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审核,并顺利进入了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晋级”在望。有关人士介绍,“太符灯舞”经充分运作后将进一步申报国家级 “非遗”。
“太符灯舞”属汉民族舞蹈,是榆中民间一种奇特的社火表演形式,最早为清朝道光年间由祖籍河州的张理文编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