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当舞”是流行在岷县中寨、维新部分村社的一种祭山神舞,其内涵极其丰富,蕴藏着中华文明的文化基因,是我国边陲各民族历史发展、文化交融和演变的活化石,具有很高的文化与研究价值。在“巴当舞”中,有“点大火”的场面。这反映了古羌人的遗风,是古羌人对太阳与火的崇拜。
巴当舞于2011年5月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作为国家级非遗保护项目,为了将《巴当舞》这一优秀的文化遗产更好地传承下去,在第八个“文化遗产日”期间,县非遗中心工作人员在文广局领导的带领下专程来到中寨镇中寨村看望《巴当舞》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杨景艳,并为杨景艳配备电脑一台,用于《巴当舞》的全面记录,《巴当舞》主要以口传心授的方式进行传承,巴当舞领舞“春巴”之间流传的藏语音译唱词抄本版本较多,差异也较大,全面整理这些珍贵资料,对珍贵的手抄版本进行永久性收藏是巴当舞保护的一项重要举措。
目前,除岷县中寨镇、维新乡的一部分村社流行巴当舞外,与岷县中寨、维新接壤的卓尼县部分村社也流行这一舞蹈,只是其叫法为“巴郎鼓舞”,而且已被国家公布为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每年春节期间,这里的村民都要举行盛大的集会,进行降重的祭山神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