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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重点场所防护指南|商场、超市篇

来源/ 作者/ 时间/2021-11-22 10:30:00

1. 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健康培训。

2. 工作人员疫苗接种做到应接尽接,接种疫苗后仍需注意个人防护。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工作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如出现可疑症状应及时就医。

3. 对进入商场和超市的顾客和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核验健康码,体温和健康码正常者方可进入。

4. 商场、超市及其对外租赁的商铺,应严格根据所在地区疫情风险等级、营业面积、营业区域、营业内容、客流高峰时段等情况,合理设置一定时段内的顾客最大接待量,防止造成人员聚集。

5. 确保有效通风换气。温度适宜时,尽量采用自然通风加强室内空气流通。如使用集中空调,应在开启前检查设备确保运行正常,确保新风取风口与排风口之间保持一定距离,对冷却塔等进行清洗,保持新风口清洁;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加强对冷却水、冷凝水等卫生管理,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

6. 每日正式对外营业前,集中空调提前运行1小时,每日正式结束营业清场后,集中空调延长运行时间 1 小时。

7. 对经常接触的公共用品和设施(如存储柜、购物车筐、电梯间按钮、扶梯扶手、卫生间门把手、公共垃圾桶等)要做好清洁消毒。

8. 保持电梯、咨询台和售货区等区域环境整洁,及时清理垃圾。

9. 公共卫生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有条件时可在电梯口、咨询台等处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

10. 应设置“1 米线”,提醒顾客排队付款时保持安全距离。

11. 推荐顾客自助购物、非接触扫码付费,尽量减少排队时间。建议购物时间不超过两小时。商场超市营业时间内设置卫生防疫监督员,提醒商户及顾客正确佩戴口罩,避免人员聚集。

12. 注意个人卫生,及时进行手卫生,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13. 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全程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顾客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等级口罩。口罩弄湿或弄脏后,及时更换。

14. 通过海报、电子屏和宣传栏等加强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

15. 当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应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同时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16. 其他要求参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商场、超市疫情防控技术指南>等 4 个防控指南的通知》(商消费电﹝2020﹞777 号)执行。

摘自: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2021年8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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