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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将于8月施行

来源/ 作者/ 记者 田丽媛 时间/2022-05-17 22:5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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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

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田丽媛

新甘肃客户端平凉5月17日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田丽媛)记者从今天上午平凉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平凉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将于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条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甘肃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重点从法律适用范围、权责划分、保护措施和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规定,厘清了平凉市各级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部门及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

《条例》为条款式结构,共三十八条约5500余字。其中,第一条至第八条为一般性规定部分,第九条至第十五条为具体职责和保护措施部分,第十六条至第二十条是关于保护区禁止及限制性规定部分,第二十一条至第二十五条是关于几项工作机制的规定部分,第二十六条至第三十七条为法律责任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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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平凉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全体会议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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