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市继续实施失业保险扩大保障范围政策
中国甘肃网5月19日讯 据嘉峪关日报报道(记者 回静 通讯员 何立贵)近日,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今年我市继续实施失业保险扩大保障范围政策,在我市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且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失业农民工可以申领临时生活补助。
申领对象包括:2022年1-12月期间新发生不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2021年1-12月期间新发生符合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尚未申领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2021-2022年1月至12月期间参保缴费不满1年符合条件尚未申领的失业农民工可以申领临时生活补助。
补助标准为:失业补助金标准按照我市现行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确定,每月1166.4元(1458元×80%),待遇享受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审核通过后待遇按月发放。农民工临时生活补助参照我市现行低保标准726元/月确定,待遇享受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审核通过后待遇按月发放。失业人员可到市人社局失业保险科现场申请。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失业补助金、农民工临时生活补助只能申领享受一次,已申领过的人员不得重复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