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甘肃网6月2日讯(本网记者 宋芳科 实习生 霍永元)在6月5日世界环境日即将到来之际,甘肃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闫子江出席,发布《2021年甘肃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公报显示,2021年甘肃省环境空气质量达到近十年来最好水平。
据介绍,2021年甘肃省14个地级城市及兰州新区均开展了环境空气质量六项污染物(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自动监测。全省环境空气质量达到近十年来最好水平,14个地级城市及兰州新区细颗粒物年均浓度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在水环境质量方面,去年全省74个国控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95.9%,劣Ⅴ类水体比例为1.35%。黄河、西北诸河、长江三大流域水质均为优,与2020年相比保持稳定。
同时,去年全省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有效保障,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1.66%。
在噪音方面,去年全省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1.8分贝,声环境质量等级为“二级”,处在“较好”水平;全省城市道路交通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4.4分贝,声环境质量等级为“一级”,处在“好”水平。
同时,去年全省辐射环境质量安全可控,全省14个陆地γ辐射监测点测得的累积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24个辐射环境自动站测得的瞬间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均在天然涨落范围内。59个地表水体监测点、57个土壤监测点样品中测得的放射性活度浓度,均属正常环境水平。3个电磁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点监测结果均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闫子江表示,综合多项环保数据,去年,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