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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双减”目标 兰州市城关区发布27条措施

来源/ 作者/ 时间/2022-06-09 14:38:03

  新甘肃客户端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 李萍)6月7日,兰州市城关区发布了《兰州市城关区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二十七条措施》。

《措施》主要从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强化作业管理水平、提升课后服务水平、深化培训机构监管、增强支撑保障能力等5个方面,通过27条具体措施,明确相关部门(单位)职责,从而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全区教育“双减”工作落实落地。

《措施》要求兰州市城关区要积极参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严格规范教材使用,执行“一科一辅”要求,教师要有计划授课,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提高难度、加快进度,特别是小学一年级做好“零起点”教学。同时要遵守考试次数规定,不得变相考试,考试成绩以等级呈现并以适当的方式告诉家长和学生。不得利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生开展任何形式的集体补课,严格落实均衡分班要求,不按考试结果分班、排座,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在强化作业管理水平方面,各个学校要紧扣“减量提质优结构”的作业管理基本思路,坚持作业要在课内布置,坚持作业全批全改,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不得布置机械重复、惩罚性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要设夯实教辅资料管理,在做好校园读物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少年儿童的图书市场监管,超纲教辅、劣质图书不得进入图书市场,不得用教辅资料替代作业设计。

《措施》明确规定,要坚持“一校一案”的要求,继续深化“作业+”课后服务为内容的模式,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在确保两个“全覆盖”的基础上,结束时间要与大多数家长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并积极实施教师“弹性上下班”制度。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将课后服务保障经费纳入年度部门预算,并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财政保障范围,持续加大对课后服务工作的财政保障力度。课后服务费原则上以学期为计费周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

同时,还要严格压减培训机构,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现有校外培训机构,做到提标压量。严格规范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学科类培训时间不得与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直播类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

此外,要加强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严格规范中小学在职教师校外有偿补课行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高薪挖抢学校教师,从事学科类培训的人员无证上岗、教师资质未公示,违规聘请外籍人员等行为。校外培训机构不得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上培训,不得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促进全区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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