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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免申即享”

来源/ 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日报 作者/ 时间/2022-06-17 08:33:05

中国甘肃网6月17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 6月16日,市人社局下发2022年度兰州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2022年度兰州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采取“免申即享”经办方式,无需参保单位申请,由经办机构审核后直接发放。

据悉,2022年度兰州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对象是在兰州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兰州市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非严重失信单位,非“僵尸企业”;单位依法参保并足额缴纳2021年度失业保险费;上年年末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单位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不超过上年末参保职工总数的20%,其他单位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

大型企业按本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中小微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按本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90%返还。大型企业、中小微企业界定以社保经办机构2021年12月登记的划型结果为准。

2022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实行“免申即享”经办模式,无需各单位申报,由经办机构通过大数据比对审核确定符合发放条件单位,分批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rsj.lanzhou.gov.cn/)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拨付资金。

因裁员率超过标准、上年度失业保险欠费等原因不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参保单位如有异议,请及时与市社保中心联系。社保登记的单位名称与实际名称不一致的参保单位请尽快到社保经办机构变更单位名称,以免因单位名称不一致造成无法发放稳岗返还资金。符合稳岗返还条件但在2022年8月15日前未收到稳岗返还资金的参保单位,请于2022年8月30日前与市社保中心联系,逾期未反馈将不予发放。

稳岗返还资金仅限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技能提升培训、转岗培训、职工生活补助4项支出。

兰州市社保中心联系电话:17752101921、8270651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赵万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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