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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印发
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甘肃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指出,到2025年,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累积下降12.5%,“十四五”期间年均下降2.6%,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2.27万吨、0.03万吨、1.84万吨、0.70万吨。
全省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方案》提出,加快工业余热在城镇供热中的规模化应用,因地制宜推行热泵、生物质能、地热能、太阳能等清洁低碳供暖。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积极推进装配式建筑试点项目建设,推动超低能耗建筑、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探索发展零碳建筑。加快推进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持续推动老旧供热管网、换热站、道路照明等市政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到2025年,全省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城镇清洁取暖比例和绿色高效制冷产品市场占有率大幅提升。
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
《方案》指出,推动运输工具绿色低碳化,积极扩大清洁能源在交通运输领域的应用,持续提高城市公交、出租、物流、环卫清扫等车辆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比例。全面实施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和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国四排放标准,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鼓励重型柴油货车更新替代。推广低耗能运输装备,大力发展智能交通,积极运用大数据优化运输组织模式。
有序推进农村清洁取暖
《方案》明确,加快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示范推广高效低排放生物质炉具、新型节能电暖炕等农村节能设施,有序推进农村清洁取暖。推广应用农用电动车辆、节能环保农机,发展节能农业大棚,支持建设“光伏+农牧业”项目。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持续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和农药减量控害,持续开展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尾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快废旧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率先采购使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
《方案》提出,全面实施绿色采购制度,率先使用节能和新能源设备技术。加快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围护结构、供热、制冷、照明等设施设备节能改造,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和能源资源节约高效利用,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等市场化模式。率先淘汰老旧机动车,率先采购使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在有条件的办公区配建充电设备。逐步推行能耗定额管理,广泛开展节能宣传培训、低碳产品推广和示范创建活动,营造绿色低碳的工作和生活方式良好氛围。
全省黄河干流水质达到Ⅱ类
《方案》指出,以兰州等重点城市为主,加强城市大气环境综合治理,巩固改善全省空气质量。着力打好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实施深度节水控水行动,推进马莲河、葫芦河、祖厉河、散渡河等黄河主要支流综合治理,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加强工业、农业、尾矿库污染治理,持续推进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改造和配套管网建设,在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推动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建设,到2025年,全省黄河干流水质达到Ⅱ类。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赵万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