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通告
(第20号)
7月15日,会宁县新增2例新冠肺炎初筛阳性人员,均为集中隔离点核酸筛查发现人员,系兰州市城关区返会人员相关联人员,经专家组会诊,1例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1例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截至7月15日18时,本轮疫情我县累计报告确诊病例3例(轻型2例,普通型1例),无症状感染者7例,均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接受集中隔离治疗。对已追踪到的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均已按照要求进行管控。目前,正在有序开展流调溯源、隔离管控、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等处置工作。
1.蔡某霞,女,53岁,系我县兰州返会人员张某倩(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其行程轨迹如下:
7月8日上午,在运输公司家属院门口干活,12时至14时在家休息。下午在运输公司家属院干活,19时乘坐张某芳的电动车返回家中,再无外出。
7月9日7时30分至12时在运输公司家属院2号楼1单元6楼、2单元1至6楼干活,12时返回家中,14时左右在颐园水景7号楼自家铺面打扫卫生,20时返回家中再无外出。
7月10日上午在家无外出,14时左右去7号楼自家铺面干活,17时左右在小区排队做核酸,随后回家再无外出。
7月11日上午无外出,14时30分左右在小区门口水池口附近排队领出入证(约半小时),15时左右返回家中再无外出。
2.赵某,女,43岁,系我县兰州返会人员雷某睿(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其行程轨迹如下:
7月7日5时左右,自驾车从白银区凤凰名都小区出发,于8时左右到达会宁县甘沟驿镇甘沟村新农村2社,再无外出。
7月8日至9日自驾车往返于甘沟驿镇六十铺村六十铺社与甘沟驿镇甘沟村新农村2社之间,其居住地、活动地风险点与我县已公布相关病例轨迹相同。
请在上述时间、地点与上述病例有过交集的人员,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备,配合落实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措施。不如实提供或故意隐瞒与疫情防控信息有关的人员,将承担法律责任。
请广大居民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坚持“非必要、不流动”,切实履行个人防疫责任,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身体健康。如出现发热、干咳、鼻塞、流涕等症状,应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报告。对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并造成疫情扩散蔓延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会宁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