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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州广河县新增17例无症状感染者 行程轨迹公布

来源/ 来源:新甘肃 作者/ 时间/2022-07-18 09:16:06

我县新增17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现将主要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无症状感染者1:马某,女,系广河县三甲集镇上集村居民。

主要活动轨迹:

7月10日至11日

在家无外出。

7月12日

17时,乘坐线路车到城关镇火红村外婆家;

22时,从外婆家乘坐朋友私家车到临夏市中天健爱留音乐餐吧;

23时30分,乘坐出租车到临夏市义乌商贸城皇冠一号慢摇吧。

7月13日

0时30分,乘坐出租车到临夏市爱留音乐餐吧,先后到355包厢、336包厢;

2时,到临夏市中天健527烧烤餐吧;

3时30分,到临夏市中天健盛颐酒店住宿;

12时,乘坐出租车到河州饭店附近,后乘坐线路车返回广河县城,步行至城关镇石那奴桥附近十二关东煮店,后步行到老广场蜜雪冰城店购买饮品,随后乘坐出租车返回外婆家;

14时30分,骑共享单车到国际花园门口广仁堂大药房购买药品,随后返回外婆家。

7月14日

12时,转运至县隔离点集中隔离。

无症状感染者2:马某某,女,系广河县城关镇石那奴村居民。 

主要活动轨迹:

7月10日

上午在家无外出;

15时,与弟弟骑电动车到县医院做核酸检测,随后返回家中,再无外出;

7月11日

上午在家无外出;

16时,在家宴请客人,无外出。

7月12日

全天在家无外出。

7月13日

11时,到城关镇石那奴村采样点做核酸,随后返回家中,再无外出。

7月14日

上午在家无外出;

12时,转运至县隔离点集中隔离。

无症状感染者3:马某某代,女,系广河县城关镇石那奴村居民。

主要活动轨迹:

7月10日至11日 

全天在家,无外出。

7月12日

9时,到邻居家做客,随后回家再无外出。

7月13日

12时,到城关镇石那奴村采样点做核酸,随后回家再无外出。

7月14日

11时,转运至县隔离点集中隔离。

无症状感染者4:马某某,女,系广河县祁家集镇田家村居民。

主要活动轨迹:

7月10日至12日

在家无外出。

7月13日

6时30分,乘车到县城老医院门口下车(现金付款),后又乘车(现金付款)到广河中学;

15时,乘坐父亲摩托车回家,再无外出。

7月14日

白天在家无外出。

21时30分,转运至县隔离点集中隔离。

无症状感染者5:马某某也,女,系广河县三甲集镇东关村居民。

主要活动轨迹:

7月10日至13日

一直在祁家集镇田家村娘家,期间与亲属有接触,无外出。

7月14日

白天在家无外出。

20时,转运至县隔离点集中隔离。

无症状感染者6:马某某 ,男,系广河县三甲集镇东关村居民。

主要活动轨迹:

7月10日至11日

在祁家集镇田家村舅舅家,无外出。

7月12日

10时,与表妹骑电动车到三甲集镇东关村家中,后到自家地里摘菜;

12时,与表妹返回舅舅家,到家后再无外出。

7月13日至14日

一直在舅舅家,无外出。

7月15日

白天在舅舅家,无外出

21时,转运至集中隔离点隔离。

无症状感染者7:马某某麦,女,系广河县祁家集镇田家村居民。

主要活动轨迹:

7月10日至12日

一直在家无外出。

7月13日

白天无外出;

23时,到田家村核酸采样点做核酸(全程佩戴口罩,未与他人接触),随后返回家中。 

7月14日

20时,转送至集中隔离点隔离。

无症状感染者8:马某,女,系广河县三甲集镇陈家村居民。

主要活动轨迹:

7月10日

9时,乘车牌号甘N03122的客用车到城关镇河北街龙丰润苑8号楼22单元二哥家做客;

19时,与丈夫到城关镇滨河市场滨河商贸楼西楼1单元妹夫家做客;

21时,回家,再无外出。

7月11日

上午在家无外出;

12时,到三甲集人市巷道萨尔塔大盘鸡就餐;

14时,回家,再无外出。

7月12日

上午在家无外出;

13时,乘坐面包车到县三馆一中心门前献血,后乘车到广河金街路边,后乘坐面包车到陈家村,之后步行回家,再无外出。

7月13日

上午在家无外出;

18时,到陈家小学门口核酸采样点做核酸,随后回家,再无外出。

7月14日

上午在家无外出;

17时,到陈家小学门口核酸采样点做核酸,随后回家,再无外出。

7月15日

上午在家无外出;

17时,到陈家小学门口核酸采样点做核酸,随后回家,再无外出。

7月16日

16时,转运至定点救治医院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无症状感染者9:马某某,男,系广河县祁家集景家村居民。

主要活动轨迹:

7月10日

11时,骑摩托车送妻子和女儿4人到三甲集镇沙家村姑姑家,随后回家;

20时,骑摩托车将妻子和女儿4人接回家,再无外出。

7月11日

8时,到四家小学对面的叔叔家吃饭,饭后回家;

16时,到城关镇石那奴村岳父家做客,后留宿。

7月12日

9时,骑摩托车到南滨河路一肉铺卖肉,随后回家;

10时20分,到同村弟弟家吃饭,随后回家再无外出。

7月13日

13时,骑摩托车到岳父家接妻子和女儿4人回家;

17时,在四家小学附近的核酸采样点做核酸,随后回家,再无外出。

7月14日

9时,到家对面小卖铺(宗家肉铺)买东西,随后回家;

16时,转运至集中隔离点隔离。

无症状感染者10:马某某白,女,系广河县祁家集镇景家村居民。

主要活动轨迹:

7月10日

11时,乘丈夫摩托车到三甲集镇沙家村姑姑家;

20时,乘丈夫摩托车回家;

21时,在家门口与邻居闲谈约3分钟,后回家再无外出。

7月11日

8时,到四家小学对面的叔叔家吃饭,饭后回家;

10时30分,乘车(车主信息不详,同乘人员6人)到广河县城,在石那奴桥附近下车后再乘车(司机信息不详)到城关镇石那奴村娘家。

13时,到石那奴十字一批发部(东乡榨油房西侧),后到菜铺(二校西北角);

18时,返回娘家中,再无外出。

7月12日

9时,与丈夫到南滨河路蔬菜市场门西侧肉铺卖肉后回家;

10时20分,到同村弟弟家吃饭,饭后回家;

16时,在家门口与邻居闲谈;

17时,到同村叔叔家吃饭,饭后回家;

20时,乘车到县城市场门口处,后乘车到城关镇石那奴村娘家,再无外出。

7月13日

13时,乘丈夫摩托车回家;

17时,在四家小学附近核酸采样点做核酸,后到四家蔬菜铺买菜,随后回家再无外出。

7月14日

16时,转运至集中隔离点隔离。

无症状感染者11:马某某,女,系广河县祁家集镇景家村居民。

主要活动轨迹:

7月10日

活动轨迹与无症状感染者10一致。

7月11日

8时,与父母到四家小学对面的爷爷家吃饭,饭后回家;

16时,与父亲骑摩托车到城关镇石那奴村外公家,再无外出。

7月12日至14日

活动轨迹与无症状感染者10一致。

无症状感染者12:马某某,女,系广河县阿力麻土乡古城村居民。

主要活动轨迹:

7月10日

全天在家无外出。

7月11日

上午,在家无外出;

17时,和丈夫、女儿骑电动车到城关镇石那奴村弟弟家做客并留宿;

7月12日

上午无外出;

17时,由丈夫骑电动车载回家,再无外出。

7月13日

17时,到古城村尤家核酸采样点做核酸,后回家再无外出。

7月14日

17时,转运至定点隔离点隔离。

无症状感染者13:马某某,女,系广河县城关镇百力花园住宅小区居民。

主要活动轨迹:

7月10日

10时,骑电动车到老县委门口,乘坐线路车到祁家集镇祁家集村大姐姐家参加葬礼;

17时30分,乘坐线路车返回家中,再无外出。

7月11日至12日

全天在家无外出。

7月13日

上午在家无外出;

13时,从齐家文化广场乘坐蓝色奥拓车到祁家集村二姐姐家做客;

20时,前往祁家集小学做核酸检测,全程佩戴口罩;

21时,由父亲送回百力花园,再无外出。

7月14日

上午在家无外出;

14时,在百力花园住宅小区院子做核酸检测,回家后再无外出。

7月15日

全天在家无外出。

7月16日

16时,转运至定点救治医院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无症状感染者14马某某,女,系广河县城关镇百力花园住宅小区居民。

无症状感染者14与13活动轨迹一致。

无症状感染者15:马某某,男,系广河县城关镇百力花园住宅小区居民。

7月10日

上午在祁家集镇祁家集村大姑姑家无外出;

17时30分,乘坐线路车返回城关镇百力花园住宅小区,再无外出。

7月11日至12日

全天在家无外出。

7月13日至14日

与无症状感染者12活动轨迹一致。

无症状感染者16:马某某,女,系广河县城关镇赵家村居民。

主要活动轨迹:

7月10日

全天在家无外出;

7月11日至12日

8时,到县城老广场海荣批发部经营店铺;

22时,回家,再无外出。

7月13日

8时,到海荣批发部经营店铺;

14时,接到县市场监管局有关通知后关店回家;

16时,骑电动车到祁家集镇祁家集村叔叔家吃饭,饭后回家;

22时,步行至城关镇水岸花庭家中,再无外出。

7月14日

15时,到水岸花庭院子核酸采样点做核酸;

22时,步行回到赵家村家中,再无外出。

7月15日

全天在家无外出。

7月16日

16时,转运至定点救治医院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无症状感染者17:马某某,男,系广河县三甲集镇头家村居民。

主要活动轨迹:

7月11日

14时,骑电动车到宗家村委会篮球场打篮球;

17时,回家,再无外出。

7月12日

7时,骑电动车到三甲集中学6考场;

12时,回家;

14时,到学校参加考试;

17时30分,回家,再无外出。

7月13日

7时,骑电动车到三甲集中学7考场;

9时,去吃早点;

11时,到高一七班教室做核酸;

12时,回家,再无外出。

7月14日

18时,到头家小学核酸采样点做核酸,后返回家中,再无外出。

7月15日

全天在同村爷爷家无外出。

7月16日

18时,转运至定点救治医院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请7月10日以来与17例无症状感染者在上述时间段及地点活动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单位报备,配合落实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措施,不如实提供或故意瞒报与疫情防控有关信息的人员,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广河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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