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远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通告
(第15号)
7月18日,我县对集中隔离点人群核酸筛查时发现1例初筛阳性人员,为16号核酸检测发现的无症状感染者马某某和李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截止7月18日17时,我县累计报告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3例。
经风险研判,现紧急寻找风险人员:
7月11日 17:30左右,到过平川区中恒商城对面内衣店,22:00左右,到过平川区名仁宾馆附近商店、超市;22:15,到过平川区名仁宾馆;
7月12日 21:30-22:00,到过平川区电力路街道中心街社区核酸采样点;
7月13日 4:00左右到过五合镇万霞大酒店,5:30左右到过五合镇万霞大酒店附近包子店,13:10左右到过五合镇马六美味餐厅,14:00-16:00到过北滩镇川九酒饭馆,16:00-16:15到过北滩镇独山村委会核酸采样点,16:20左右到过北滩镇独山村顺仁堂大药房;
7月14日 到过五合镇万霞大酒店,16:50-17:15到过五合镇兴华百货;17:17-17:30,到过五合镇火狐狸服装城及门前水果摊、永辉超市、三回头烤吧;
7月15日 到过五合镇万霞大酒店,22:18-22:30到过五合镇世纪缘商铺。
请与上述时间、地点有交集的人员,立即主动向所在村组(社区)报备,配合落实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措施。同时请广大居民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坚持“非必要、不流动”,切实履行个人防疫责任,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身体健康。如出现发热、干咳、鼻塞、流涕等症状,应立即向所在村组(社区)报告。对不如实提供或故意隐瞒与疫情防控相关信息,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并造成疫情扩散蔓延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靖远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