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区关于1例新冠确诊病例和
1例无症状感染者情况的通告
(第13号)
7月27日19:00,白银区在就诊人员筛查中发现尤某某新冠肺炎初筛阳性,同时追踪到同住人员张某某核酸结果初筛阳性。7月28日上午,经市级专家会诊确认,分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普通型)和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目前2人已闭环转运市级定点医院进行救治。对追踪到的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均已按要求进行管控。目前,正在有序开展流调溯源、隔离管控、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等处置工作。
一、确诊病例尤某某在白银区的轨迹如下:
该确诊病例尤某某为白银区7月14日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
7月14日至21日11:30在白银区集中隔离点集中隔离。解除隔离后,于当日11:52乘坐出租车(甘DT9612)回家,居家健康监测至7月24日16:00,7月23日核酸结果显示阴性,期间无外出。
7月24日16:32乘坐出租车(甘DT1318)到达公园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检分诊处递交解除隔离单,后返回家中。
7月25日-26日未出门。
7月27日9:43左右从银光新立小区门口乘坐私人车辆(甘DP9742)到市第一人民医院门口采集核酸;9:59乘坐出租车(甘DT0509)到达银光公园下车,步行至小区门口水果摊买水果后回家;17:50、17:58左右分别在小区门口菜摊和小区蔬菜店(甘肃陇源邦农生鲜服务有限公司新立小区店)买菜,之后回家。
二、无症状感染者张某某在白银区的轨迹如下:
该感染者张某某为确诊病例尤某某同住人员。
7月14至21日在家中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7月21至23日在家无外出。
7月24日08:43前往白银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停留约半小时后回家;16:32乘坐出租车(甘D-T1318)到达公园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检分诊处递交解除隔离单,后步行回家。
7月25日19:53在银光广场德生堂药店买药。
7月26日7:00左右在小区内散步约半小时后回家;19:30左右下楼短暂停留后回家。
7月27日7:00左右在小区内散步约半小时后回家;9:00左右去银光菜市场买菜后回家。
请在上述时间段、地点有共同活动轨迹的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单位、宾馆报备,配合落实相应疫情管控措施。不如实提供或故意隐瞒与疫情防控信息有关的人员,将承担法律责任。
请广大群众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自觉扫码戴口罩,切实履行个人防疫责任,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身体健康。如出现发热、干咳、鼻塞、流涕等症状,应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告。对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并造成疫情扩散蔓延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白银区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