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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城关区将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及查验

来源/ 作者/ 时间/2022-08-10 17:11:00

为充分发挥常态化疫情防控核酸检测筛查预警作用,织密兜牢监测预警网底,根据省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甘肃省强化常态化核酸检测及查验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甘疫防办明电〔2022〕97号)和市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兰州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兰疫防发〔2022〕4号)要求,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和查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检测频次

按照“一周全覆盖”核酸检测的要求,对各类人群按风险高低开展1天1次到1周1次不同频次的定期核酸检测。(获取各类人群检测频次信息请扫描或识别二维码)

2、采样地点和时间

全区共设置社区便民采样点、愿检尽检采样点(含24小时)、保供人员采样点、“非绿码”人员采样点以及各单位专用采样点等多种类别的核酸检测采样点。其中,愿检尽检采样点(含24小时)属于收费采样点,按照国家核酸检测收费标准执行。请居民朋友根据自身实际,合理选择采样方式和时间。(获取核酸采样点位信息请扫描或识别二维码)

3、检测结果应用

进入居民小区人员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各类行政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聚集性场所、营业场所人员需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各类单位、重点行业、重点岗位相关人员由行业监管部门和单位负责,按照各类人员核酸检测频次要求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兰返兰人员按照兰州市外防输入有关规定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注意事项

(1)居民等候采样期间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引,有序排队,保持1米以上间距,提前打开“甘肃健康码”(未注册甘肃省健康出行码系统的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或证件号码,由工作人员手动录入)。各采样点应对老弱病残孕、幼儿等特殊人群予以优先采样。

(2)采样完毕后请立即离开,不要在采样现场逗留。

(3)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人员,请就近前往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进行采样。

(4)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请勿参加核酸采样。

  5、法律责任

按照《传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精神,对不按要求落实核酸检测、进出各类场所拒不配合查验的个人、不履行核酸检测及查验责任的各单位和各类市场主体,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请广大市民朋友关注官方信息权威发布,及时参加核酸检测筛查。感谢您的配合,由此带来的不便,请您给予理解和支持。

兰州市城关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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