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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系统推动各项检察机制改革和制度完善

来源/ 作者/ 记者 范海瑞 时间/2022-08-12 23:4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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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甘肃客户端张掖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范海瑞)近年来,张掖市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各项改革部署要求,系统推动各项机制改革和制度完善,持续引领全市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张掖市检察院围绕“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工作格局,不断优化“横向”“纵向”业务条线管理,健全完善工作督查督办机制,积极推进检察一体化建设。突出专业化办案导向,聚焦满足食品药品环境资源、未成年人、知识产权保护等新领域办案需求,在全市检察层面精准组建跨条线、跨层级新型专业化办案团队,抽调精锐力量攻坚克难,多项工作成就显著。

规范领导带头办案责任,建立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办案规范化、常态化机制,院领导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敏感性案件和信访申诉积案案件1785件,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78次。出台员额检察官办案分配管理办法,坚持“随机轮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加强案件质量风险监控,制定《检察官联席会议工作规则》《案件质量评查办法》《案件质量督查预警办法》,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优良率达98%。

坚持“全市统筹、竞争择优”,突出向办案一线倾斜,重点解决案多人少矛盾,规范全市检察官员额、遴选、交流、退出情形,探索建立业务部门负责人与检察官、检察官与检察官助理之间双向选择机制,引导检察官向业务办案部门流动。健全检察官员额退出机制,规定检察官退出员额的情形和程序,对违法违纪、业绩考核不合格等情形,在检察官绩效考核办法中予以明确,按照相关程序办理,促进检察官们心存敬畏。

秉持客观公正做优刑事检察,严格“捕诉一体”要求,积极推进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持续优化刑事“案-件比”,依法可用尽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目前刑事“案-件比”1:1.03,认罪认罚适用率95.3%,均居全省前列。坚持精准监督做强民事检察,树牢“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理念,认真贯彻实施民法典,强化与法院协作配合,大力推进信息共享,错误执行、乱执行问题得到有力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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