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甘肃客户端兰州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刘健)记者8月23日从省通信管理局获悉,《甘肃省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条例》已于近期由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将于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
电信设施作为新型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战略性、基础性、先导性作用。《甘肃省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条例》共六章四十一条,结合甘肃省内信息通信行业的建设发展实际,从规划建设、 管理保护、监督保障、法律责任等方面对我省加强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作出了明确规定和要求,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市场竞争秩序,促进电信业与其他行业共建共治共享和谐有序发展。
根据《条例》,建筑物内的电信管线和配线设施以及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的电信管道,应纳入建设项目的设计文件,并随建设项目同时施工与验收,所需经费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条例》还规定,住宅小区、住宅建筑、商住楼、商业建筑、公共建筑等建设项目的开发人、产权人和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应当为电信业务经营者使用区域内的配套电信设施提供平等接入和使用条件,不得以直接或者变相收取进场费、接入费、分摊费等方式非法阻止或者妨碍,也不得签订排他性协议等方式,限制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使用项目配套的电信设施。
对电信业务经营者在建筑物附挂电信线路或者设置小型天线、通信基站等电信设施,《条例》要求,应优先设置在公共机构、公共场所、公共设施所属建筑物上,需要在居住区设置的,应优先设置在非居住建筑物上,并与建筑物产权人或者使用人协商一致,并支付使用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