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甘肃网8月26日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 李萍 万及敏)今天上午,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新修订的《甘肃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2年11月1日起实施。
本次新修订的《条例》充分贯彻落实国家“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明确了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的职责,删除了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的资质管理规定。同时,根据国家关于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改革要求和甘肃省实际,新增了地震小区划和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有关规定,明确了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地震小区划和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工作要求及主体责任,规范了评价单位的行为和评价结果的审定及应用。
下一步,甘肃省地震局将《条例》的宣传教育纳入“八五”普法计划,推动《条例》严格贯彻执行,制定重大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定行政许可、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审定管理等方面的实施细则,为相关事项的办理提供便捷优质服务,并充分利用“互联网+监管”平台,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促进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工作落实到位,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