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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法院麻路法庭:巡回审判彰显司法为民 牧场开庭促进握手言和

来源/ 作者/ 时间/2022-09-02 13:37:27

8月26日,卓尼县人民法院干警在距离麻路人民法庭驻地两百公里的定西市岷县闾井镇闾井牧场,通过在牧场“面对面”公开庭审的方式,现场开庭成功化解了一起“借牧群众”诉讼案件。

据介绍,在定西市岷县闾井镇闾井牧场,有麻路法庭辖区内扎古录镇、完冒镇、尼巴镇近200多户“借牧群众”,他们长期在闾井牧场借牧。近年来,随着“借牧群众”诉讼案件逐年增多,麻路法庭作为该地区的司法前沿阵地,定期前往闾井牧场进行巡回审判和法制宣传,经常在牧场“面对面”公开庭审判,减轻了牧民群众诉累。

8月26日凌晨5时许,麻路法庭干警再次前往闾井牧场,出发前干警们已做好了此次巡回审判和法制宣传的准备工作,上午9时许,干警们到达岷县闾井镇,由于闾井镇到闾井牧场还有30多公里未通车的路程,干警们只能背上干粮和相关材料,直到中午12时许,才到达闾井牧场,一碗糌粑,一包方便面,简单就餐后,干警们来到牧场进行现场开庭调解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据法院干警介绍,2022年初,牧民桑某从与其一起放牧的拉某处购买了3头牦牛,约定6月前支付牛款,交付一个月后,其中一头牦牛死亡,桑某认为,该牛系拉某交付的病牛,因而拒绝支付牛款。拉某因此起诉桑某要求其按照约定支付牛款,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经过庭前调解仍未达成一致意见。随着法槌声清脆地响起,麻路法庭干警为双方当事人提供了藏语翻译,按照法律程序开始质证说理,附近放牧的数十名牧民群众现场旁听。经过法官的现场说理,最后法庭调解中,双方当事人均做出让步,拉某同意减少3000元牛款,桑某承诺于今年年底向拉某一次性支付剩余牛款15000元。也让现场旁听的牧民群众亲身经历了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切实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这起案件的成功调解,让一同放牧的朋友重归于好,拉某与桑某连连用藏语说着“嘎真切”(谢谢),并向审判人员献上了洁白的哈达。同时,麻路法庭干警用藏语向在场的牧民群众宣讲了《民法典》的合同篇和婚姻家庭篇,并发放了《民法典》及相关宣传资料,法条的余音在牧场中口口相传,法律的种子在草原上生根发芽。

“虽然经历往返400公里的艰难跋涉有点辛苦,但能够圆满化解当事人的矛盾,都是值得的”。傍晚6时,麻路法庭干警在返程途中表示,卓尼县人民法院麻路法庭辖区范围较广,农牧民群众居住分散,大部分牧民长期居住在牧场,发生诉讼案件后,由于交通不便,往往需要负担一定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对此,麻路法庭推出了“巡回审判+法制宣传”的便民举措,主动下沉乡镇、牧场进行现场办案,并在所行之处进行法律宣讲,减轻了当事人诉累,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做到了审判普法两不误,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孟存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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