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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对天水市贯彻实施《乡村振兴促进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来源/ 来源:新天水 作者/ 时间/2022-09-10 21:47:05

新天水讯【记者李欣桐】9月8日至9日,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马青林带领执法检查组,对天水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杨元忠,省人大农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农工委主任王春江,省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副主任高世铭,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翟自宏,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二级巡视员王进明,省乡村振兴局二级巡视员张生茂,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张建杰,市委常委、秦州区委书记王东红,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晓斌,副市长刘国军,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杨坤参加检查活动。

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麦积区马跑泉镇什字坪村党建引领壮大村集体经济示范村、麦积镇草滩村乡村建设示范点、马跑泉镇东山林隐乡村旅游文旅农康示范村,秦州区天水镇焦李村草莓庄园、新赛葡萄庄园,平南镇苏湾民俗田园综合体、孙集特色小镇等地,通过实地察看、听取汇报等方式,对我市贯彻实施《乡村振兴促进法》情况进行了详细检查。在座谈汇报会上,副市长刘国军代表市政府汇报了我市贯彻实施《乡村振兴促进法》情况,市直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分别汇报了工作开展情况。

马青林对我市贯彻实施《乡村振兴促进法》情况给予了肯定。他指出,天水市高度重视《乡村振兴促进法》贯彻实施工作,在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方面都取得了积极成效,全市农业农村工作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

马青林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按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的总体部署,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要突出工作重点,以产业兴旺为重点、生态宜居为关键、乡风文明为保障、治理有效为基础、生活富裕为根本,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乡村全面振兴。要把握关键环节,加强《乡村振兴促进法》的学习宣传,严格落实各方职责,发挥人大监督职能,积极推进《乡村振兴促进法》贯彻实施,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张建杰表示,我市将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大《乡村振兴促进法》的宣传贯彻力度,全面压实学法普法责任,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夯实全市上下齐心协力推进乡村振兴的思想共识和责任意识。同时,将以更加严格的标准组织开展好乡村振兴执法检查,推动乡村振兴部署任务落实落地和法律法规有效实施,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执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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