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丽娟(中)在审理案件。
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王虎
苦口婆心调解纠纷、掷地有声敲响法槌、严谨细致撰写文书……作为一名基层法院法官,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豆丽娟用公心守护公平正义,用真心为民服务。近日,豆丽娟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
“能获得这项沉甸甸的荣誉,是党和人民对我的信任。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深挖业务,做精做深每个案件。”豆丽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刚进法院的那天,望着庄严的法徽,豆丽娟给自己定下一个目标:认真办案,做好每件小事,无论什么时候,都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从书记员、审判员到立案庭副庭长,在每个案件中,她都尽心竭力朝着这一目标努力。
基层法院案件,大多与群众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密切相关,不能简单地一审了之。豆丽娟说:“这就需要在办案时综合考量法理和情理,做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在一起劳动争议案件中,由于受工伤的工人缺乏证据意识,企业意图逃避工伤赔偿,在工人们举证能力不足的情况下,如果法院被动地按照证据规则,作出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判决,对受伤的工人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为平衡双方的举证能力,我和同事提取了企业的会计凭证,多次前往银行查证工人工资来源,到派出所调取企业为工人做暂住证登记的记录。”经过豆丽娟和同事的努力,最终这起案件成功调解,工人们顺利获得企业赔偿。
从“办完”案件到“办好”案件,豆丽娟有自己的体会。她说:“一定要对得起法官这个神圣的职业。”
豆丽娟(左一)在调解矛盾纠纷。
2011年11月至今,豆丽娟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000多件。“有话慢慢说”,是豆丽娟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谦虚地听、耐心地答、审慎地思、公正地判,在面对疑难复杂案件时,她不断地摸索和总结。经过十几年的磨炼,豆丽娟形成了一套独具特色的办案方式。
在办理一起案件时,为了当面向当事人求证事实,豆丽娟和书记员从岷县县城出发,翻越大山,顶着炎炎烈日走了一个多小时山路,最终从当事人的家中调取到有价值的证据,让当事人避免了不该承担的法律责任。
多年来,豆丽娟用心用情审结每一起案件,认真行使人民赋予的审判权,依法及时有效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在辖区当事人眼中,她早已是“贴心人”。
在司法审判一线,豆丽娟是“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在平凡的生活中,豆丽娟是人间大爱的“传递者”。2009年1月,热心公益事业的豆丽娟登记成为一名中华骨髓库志愿者。
“2011年8月,我接到中华骨髓库甘肃省分库工作人员的电话,广州一名白血病患者的血样与我匹配,询问是否愿意捐献,我立刻答应。”在广州军区总医院,豆丽娟进行了造血干细胞捐献采集手术,坚持完成8针注射动员剂,先后两次采集造血干细胞悬液12小时,干细胞成功移入受捐者体内。
“献出自己的一份爱心,让生命接力下去,这是非常值得做的事情。”豆丽娟说。
近年来,豆丽娟先后荣获全省“百名新时代政法英模”、甘肃省红十字会博爱金奖、全省优秀法官、甘肃青年五四奖章、甘肃省三八红旗手、全国优秀法官等荣誉,2013年记个人一等功一次。
“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豆丽娟表示,将在司法审判工作中继续践行初心使命,做好人民满意的法官。
(图片均由受访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