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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即将实施

来源/ 作者/ 时间/2012-04-29 14:26:03
甘肃文化产业网按
经过三年时间的调研、起草、论证,《甘肃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今年3月28日由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总结概括了我省多年来扶贫开发工作的成功经验,从立法上明确了我省扶贫开发工作的基本制度和基本规范,共包括扶贫对象和范围、扶贫规划、扶贫措施、项目管理、资金使用等9章50条。

  经过30年的努力,我省扶贫开发整体上从以解决温饱为主要任务的阶段,转入巩固温饱成果、加快脱贫致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发展能力、缩小发展差距的新阶段,基本建立了低保维持生存、扶贫解决发展的工作机制和制度保障。虽然我省的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按照国家2300元扶贫新标准,我省2011年测算的贫困人口约1300万人,其中扶贫对象800多万,因此扶贫攻坚依然任重道远。此次颁布的《条例》确定了年人均纯收入低于本省扶贫标准、并具备劳动能力的农村人口为扶贫对象,重点范围是国家确定的六盘山片区、秦巴山片区、四省藏区范围内的本省县(市、区);国家确定的“两西”农业建设项目区的重点县(市、区);省政府确定的农村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区)、重点乡(镇)、重点村及连片特困片带。

  据悉,到2020年,我省扶贫工作将达到贫困地区发展能力明显提升,特色优势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发展基础和生活条件达到全省平均水平,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的目标。扶贫对象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将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二至三个百分点,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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