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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垃圾处理费征收困难

来源/ 作者/ 时间/2012-06-18 10:57:30
甘肃文化产业网按
        6月15日,兰州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在东方红广场开展城市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宣传活动,这次活动的主题是“落实垃圾处理收费,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全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魅力城市”。

  《兰州市城市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自2008年6月1日起实施,在全市开征城市垃圾处理费,每户每月5元。但这三年时间中,征收难一直困扰着城管执法局环卫部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率每年还达不到25%。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为何会征收难,记者对此进行调查。    

  新闻解读

  市民知晓率低:认为垃圾处理费是重复收费

  当日,在广场上市民岳先生对记者说:“我们每个月都缴纳了物业费,这里面已包括了卫生清洁费,怎么还要收垃圾处理费。还有,这个费用到底是缴到了哪个部门?”随后,记者在城区多个住宅小区进行了随机采访,绝大多数市民对收费不知情,有半数以上的市民表示没缴过,有的市民甚至茫然地反问记者:“什么是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最主要的问题是,许多市民将卫生清洁费与垃圾处理费混淆在一起,认为这是重复收费。

  就为什么要收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记者采访了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他说:“许多市民不愿缴纳垃圾处理费是把卫生清洁费与其混淆在一起了,但这两者并不是一回事。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大致分为四个环节,即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收取卫生清洁费主要是解决清扫、收集环节;运输环节目前政府还在进行补贴;而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是解决处理这一末端环节的,如购买生活垃圾收集设备、运输设备、建设垃圾转运站,以及终端的卫生填埋,焚烧等无害化处理。”据介绍,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是根据“谁产生垃圾谁付费”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我市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消除垃圾污染,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市民生活质量,对改变我们城市环境的卫生面貌有着重要意义。

  根据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纳入专户管理的城市垃圾处理费,应当全部用于支付城市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费用或补充城市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费用。”其实,垃圾处理这项工作政府一直在做,才使我们城市的环境、空气都能洁净,如果没有这项工作,那我们的城市早已垃圾围城了。

  2011年:全市共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1346.5万元

  记者从市执法局获悉,2011年,兰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区(县)的共同努力下,较2010年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但距市政府下达的完成80%以上的目标任务仍有很大的差距。2011年,全市共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1346.5194万元,完成市政府下达目标任务的31.7%,其中近郊四区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1188.1826万元,远郊三县一区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158.3368万元。

  从各县区征收情况来看,红古区征收完成情况最好,该区年度目标任务为60万元,实际征收108.2259万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80.4%;七里河区却只完成市政府下达目标任务的14.2%。其余县区有征收情况分别为,市政府下达城关区目标任务2314万元,实际征收594.5413万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25.7%;西固区实际征收205.2791万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40.1%;安宁区实际征收251.9450万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54.7%;永登县实际征收25.004万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97.7%;榆中县实际征收20.5849万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80.4%;皋兰县实际征收4.522万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37.7%。

  虽然去年的征收情况有所改观,但据了解,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三年来,平均征收率还达不到25%。

  谁污染谁付费:使市民树立“环境消费”意识

  每户每月5元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你缴了吗?谈到收取垃圾处理费,许多小区物业工作人员都表示这是件很费口舌的事情。“收取垃圾处理费可真让人头疼,尤其和物业管理费一起收取时,不少居民不明白为什么收这项费用,还怀疑是重复收费,这都需要我们反复解释。”武都路一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小赵向记者诉苦说。记者了解到,我市现在收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主要通过两个途径:一是环卫部门成立专门收费人员上门收费;二是委托街道、社区或物业公司收取。但由于垃圾处理费收取困难,街道、社区对此都很无奈,而物业公司觉得无利可图,甚至还可能会影响其他费用的收取,所以不愿接受委托代收。

  针对目前征收难问题,市执法局建议,各区(县)政府、环卫(执法)局加大对各街道社区收费工作的监督指导和考核。目前,各区政府已将收费任务进行了分解,并与各街道社区签订了《目标责任书》,但各环卫(执法)局作为本辖区的收费主体,要在完成本单位收费任务的同时,加大对各街道社区收费工作的监督指导和考核力度,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和措施,对完成不好的单位要有问责措施。同时,加大集贸市场和沿街门点的征收力度。各区(县)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加大对集贸市场和沿街门点的征收力度,减少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流失。此外,各区环卫(执法)局加大对财务人员和收费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严格依据《财务管理规定》和《票据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大对财务人员和收费人员在财经纪律、财务制度、收费技能等方面的培训,使培训率、合格率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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