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甘肃省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要求,我省各地要逐步增设如敦煌舞、秦腔、书法、地方画、剪纸、砖雕、刻葫芦、皮影等富有地方特色、民族特色的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
同时结合体育、艺术“2+1”项目的推进,面向全体学生,组织开展艺术社团活动,确保每个学生至少参加一项艺术活动,培养一项艺术爱好,掌握一项艺术特长。
开发具有民族、地域特色的美育课程
我省将开发具有民族、地域特色的地方和学校美育课程。有条件的中小幼各类学校,要结合当地实际,挖掘地域美育教学资源,逐步增设如敦煌舞、秦腔、书法、地方画、剪纸、砖雕、刻葫芦、皮影等富有地方特色、民族特色的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普通高校要发挥优质资源优势,在校内教育方面增设能反映甘肃地域和民族特色的舞蹈类、音乐类、戏曲类和美术类的选修课程,同时开展与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的艺术教育教师“联片结对”帮扶活动,解决城市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技术落后、资源短缺的难题。
着力破解教师结构性矛盾问题,将美育教师数量和工作量纳入国家相关测量体系,以“农村中小学补短板、学前教育补数量、按学区统一招聘”为原则,严格执行教师资格认定相关规定,严把艺术教师入口关,按不同层次学校设置课程和班级数,有计划、分步骤优化配齐专职美育教师,实施精准公开招聘。要鼓励聘用社会文化艺术团体专业人士、民间艺人、校外戏曲专家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担任学校兼职美育教师。
确保每个学生至少参加一项艺术活动
我省将把课外美育活动纳入教学计划,将学生参与社区乡村文化艺术活动、学习优秀民族民间艺术、参观美术展览等情况与态度表现纳入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内容。结合体育、艺术“2+1”项目的推进,确保每个学生至少参加一项艺术活动。禁止任何学校和教师组织学生参加以营利为目的的艺术竞赛活动,严禁任何部门和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参与商业性艺术活动或商业性庆典活动。
将学校美育工作纳入各级各类学校校长年度考核内容,对积极开展美育工作、富有成效的学校领导在评优选先时予以倾斜;对轻视美育教学及活动、美育办学条件不达标、美育课程开设不足、落实美育政策不到位、学校艺术素质测评总成绩连续两年最差的,按照隶属关系,分别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所属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约谈、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纠正,当年不得评为先进个人,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各地要将更多的文化建设项目布点在学校,促进学校资源与社会资源互动互联,推动校内外资源设施共建共享。注重建立艺术类技能型人才从义务教育到高等职业教育一体化培养体系,对全日制正式学籍的艺术类学校的在校生,实行我省现行中高职免学费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