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

甘肃省文化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实施方案

来源/ 甘肃文化产业网 作者/ 郝九林 时间/2017-07-27 09:23:14
甘肃文化产业网按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甘肃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及文化部有关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更多政策可查看中国经济网“中国文化产业政策库”

以下为《方案》全文。

甘肃省文化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做好全省文化系统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快法治机关建设,保障“十三五”甘肃文化发展规划战略目标和具体任务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甘肃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及文化部有关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按照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紧紧围绕法治甘肃建设的任务部署以及“十三五”甘肃文化发展的目标任务,积极推进文化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高文化治理能力和水平,为文化建设迈上新台阶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文化强省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主要目标

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文化改革地方法规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广大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文化改革工作的能力进一步提高,更多地运用法律手段处理文化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全体党员干部党章党规意识明显增强,能够严守纪律红线和法律底线。职权法定、运行规范、公开透明、权责统一、廉洁高效的文化改革法治机关基本建成。文化改革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在全社会得到广泛宣传和普及,有利于各级文化部门依法全面履行职责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形成。

(三)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主线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推进法治机关建设,提高文化改革各项工作法治化水平,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向纵深发展,为顺利实施“十三五”规划提供服务、支撑和保障。

——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根据文化部门不同职责、不同岗位和面对不同的服务群体,确定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和重点内容,实施精准普法,按需施教,因材施教。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机关建设有机结合,把法治机关建设作为全系统“七五”普法的主线,以法治宣传教育引领法治机关建设,以法治机关建设促进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升文化系统各项工作法治化水平。

——坚持创新发展,注重实效。总结长期以来的普法工作经验,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创新,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力戒形式主义。

——坚持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坚持全省文化系统“一盘棋”,加强工作指导,强化检查监督,注重经验推广,凝聚工作合力,共同提高全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重要论述,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针对性。深入学习、宣传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生动实践,使全社会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的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及党内法规

学习宣传宪法及相关法,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增强宪法观念,维护宪法尊严。

学习宣传民法、刑法、诉讼法等基本法律,牢固树立权利义务相统一的观念,推动形成依法表达合法诉求的良好社会氛围。

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学习和宣传力度。突出学习宣传党章,重点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重要中央党内法规,以及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甘肃省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试行)》等省委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

(三)重点学习宣传涉及依法行政及文化系统领域的政策法规

1. 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规章。学习宣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审计法等法律及配套法规;学习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访条例等行政法规;学习宣传《甘肃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打造法治政务环境的意见》等文件制度,依法履行文化行政管理职能。加强国家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网络安全法等的学习,确保全省文化系统无安全事故,营造良好的文化法制氛围。

2. 学习宣传促进文化事业发展的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文物保护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博物馆条例》《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等公共文化机构、公共文化设施管理法规。不断强化以人为本的理念,推动文化事业法律法规的全面贯彻实施,依法保障和改善公民基本文化权益,促进文化民生建设。

3. 学习宣传文化市场管理、文化产业促进方面的政策法规。学习宣传营业性演出、游艺娱乐、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网络文化经营管理和艺术品市场管理等政策法规。学习宣传工商、消防、知识产权保护等涉及文化市场管理的政策法规。学习宣传加速文化产业与金融、科技、旅游等融合,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等方面的各项政策规定。

4. 学习宣传文艺创作、文化创新方面的政策法规。学习宣传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等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大文化系统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学习宣传文化创新奖励方面的规章政策。学习宣传国有资产管理及外资、民营资本进入文化领域相关政策。学习宣传公司法以及现代企业制度等法律法规。

(四)深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把全面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作为先进文化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更高目标定位,充分发挥文化系统在法治文艺繁荣中的主力军作用,深入开展“法治文化作品创作繁荣行动”,通过舞台艺术表演、主题公共讲座、文物书画展览、惠民文化服务等方式,不断提高法治文化建设的影响力,推动法治理念、法治精神在全社会的树立与传播。

1. 纳入舞台艺术创作。把法治题材纳入舞台艺术创作。组织开展优秀作品征集、评选,调动系统内外艺术创作资源,生动阐释法律知识和法治精神,推出一批优秀法治文艺作品。

2. 纳入文化惠民。增加法治类剧(节)目在舞台艺术精品剧目惠民巡演、送文化下乡等文化惠民基层演出活动中的比重,推动开展法治主题文艺汇演、书画展览、图书阅读、故事宣讲、学法用法演讲等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打造一批品牌化法治文化服务项目。

3. 纳入公共文化服务。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范畴,指导各地各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功能,立足自身实际,发挥自身优势,定期不定期为农民、居民开展法治主题活动,满足群众法治文化服务需求。

4. 纳入优秀典型宣传。组织全省优秀法治文化作品、品牌性法治文化活动评选,编印优秀法治文化建设成果选编,把好方向、鼓励创新,展示全省法治文化建设成果,培育和树立先进典型,同时,利用文化系统刊物、网站、微博、微信等渠道,加大对优秀典型的宣传、推广力度,推动法治文化实践深入开展。

(三)深入推进法治机关建设

认真落实《甘肃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坚持法制宣传和法治实践相结合,突出问题导向,务求抓细抓实。

1. 加强和改进法治建设。围绕“十三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中心工作,加强重点领域地方立法,积极推动立法项目纳入本级人大和政府的立法规划、计划。充分运用委托专业机构立法、邀请专家学者论证咨询、公开广泛征求意见等方式,有效提高立法质量。建立立法后评估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等制度。建立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和有效期制度。建立规章、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对不适应推进和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和废止。

2. 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研究制定中长期规划、重要专项规划、重要改革措施等重大决策事项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经程序,强化决策程序刚性约束。建立重大决策后评估机制,跟踪评估重大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加强评估结果应用,确保决策实现预期效果。落实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提高维权意识和能力,防范法律风险。

3.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编制公布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明确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运行流程、监督方式和责任追究,并结合简政放权情况适时进行调整。二是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严格遵守行政审批事项法定条件、时限和程序,全面推行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网上审批,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着力推进“阳光审批”。三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规范和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细化、量化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查裁量标准,科学合理界定自由裁量空间。四是创新行政执法和事中事后监管方式。完善文化市场监管平台、公共文化服务支撑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在文化市场领域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推广运用教育劝导、指导示范、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双公示”要求。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五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建立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4. 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凡面向社会办理的行政许可、审批、备案等事项,都要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要求、程序和结果。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积极做好各级政府网站与“信用甘肃”网站的链接工作,实现信用信息互联共享。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逐步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推进公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明确政府职责边界,落实市场主体自主权。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扩大公众参与。积极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能力建设,完善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制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水平,加强门户网站数据库建设,着力完善搜索查询功能,方便公众查询获取。

5. 依法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和矛盾纠纷。强化行政复议的层级监督,全面审查被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为坚决予以撤销或确认违法。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指导和监督,建立行政复议案件统计分析和违法问题通报制度,建立健全行政复议责任追究机制。积极应诉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落实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自觉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完善信访投诉请求清单,依法受理并及时妥善办理信访事项,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文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每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精心组织,统筹部署。省文化厅依法治省和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实施全省文化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具体组织实施文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划,指导协调全省文化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各地、各单位要成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定相关的工作制度。

(二)健全考评机制。各地、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普法及依法治理考评指标体系,完善考评运行机制,对规划实施进展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查。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对学法用法先进单位和个人推荐给予表彰。

(三)落实经费保障。各地、各单位要将法治宣传教育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并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建立动态增长机制,切实保障文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开展。重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要安排落实专项经费予以保障。要配备适应法治宣传教育需求的装备和器材,确保工作有效运转。积极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公益性投入。

(四)抓好队伍建设。各地、各单位要落实专门人员从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工作手段,形成覆盖全省的文化系统的文化法治联络员队伍。要加强对从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人员的经常性学习培训,建立健全定期培训和管理制度,不断提升普法队伍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努力拓展文化法治宣传教育的社会影响。

特别声明:甘肃文化产业网为公益性网站,转载此文(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是出于向网民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非商业用途。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或者媒体机构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

栏目导航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