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支持建设甘肃开放大学的意见》经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实施。《意见》提出,甘肃将建设开放大学,到2020年,将开放大学建成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型大学。
《意见》提出,甘肃开放大学由省政府举办,省教育厅主管,是主要面向社会成员,开放教育资源,开展学历继续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具有独立办学自主权的省属新型本科高等学校。到2020年,甘肃开放大学将基本建成非学历教育和学历继续教育并重、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互联互通、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有效衔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型大学,为学习型社会提供重要支撑。开放大学办学系统由省、市州(含企业、行业)、县市区三级办学实体组成,以甘肃广播电视大学为依托建设。各市州、县市区将依托现有广播电视大学分校、工作站,整合部分职业教育、社区教育资源,分别设立开放大学,并根据需要在乡镇街道设立学习中心。同时,建设“学分银行”,建立学习者终身学习个人账号和档案。创建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和自学考试之间的沟通机制,拓宽应用型人才培养渠道,努力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
《意见》提出,甘肃开放大学将通过联盟、共建等形式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等开展全方位的合作与交流,引进课程、专业、师资、技术等方面的优质资源,服务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及我省对外开放、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等。省政府将成立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的甘肃开放大学建设领导小组。各市州、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推进建设本地开放大学。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将合理确定开放大学教职工编制,积极支持开放大学开展教师职称(职务)评聘,保障开放大学教育教学需求,并鼓励高校名师和行业专家参与开放大学教育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