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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 甘肃文化产业网 作者/ 杨晨雨 时间/2017-10-16 10:32:08
甘肃文化产业网按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计划

省委办公厅综合管理类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选调计划10名。

 二、选调范围

1.甘肃省省直、市(州)及以下公务员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人员。

2.中央和国家机关设在甘肃省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

三、选调条件

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科级及以下干部,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6日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2017年10月。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省级事业单位,省直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省管企业总部机关,不在此列)的工作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5.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6.具有扎实的文字功底,能够独立承担综合文稿写作工作。

7.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8.身体健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简章、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与面试、考察与体检、公示及办理相关手续等步骤进行。考试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确定,合计总分为100分。

(一)报名

公开选调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报名时间:2017年10月30日(星期一)9:00至11月2日(星期四)12:00。具体步骤如下:

1.报名人员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rst.gansu.gov.cn),进入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填写详细信息。用户名和个人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报名人员务必牢记。

2.报名人员上传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蓝底,jpg格式,30kb以下)。

3.报名人员下载并填写《2017年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所在单位及任免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4.报名人员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表》制作成电子文档(扫描或拍摄,电子文档须处理为jpg格式,大小控制在6M以内),并发送至邮箱:gsswbgtzzc@163.com。发送邮件时,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姓名+身份证号(如标题格式或文档格式不符合要求,将不予审核)。

(二)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1.报名人员可于2017年10月30日(星期一)12:00至11月2日(星期四)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初审结果。若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选调计划比例未达到3∶1,视情减少选调计划。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可于2017年11月8日(星期三)9:00至11月10日(星期五)18: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A4纸)。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为2017年11月11日(星期六)至11月12日(星期日),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报名人员可于2017年11月20日(星期一)9:00以后通过报名网站查看笔试成绩。

(四)资格复审与面试

1.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资格复审人数与选调计划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1)《报名表》原件及复印件;(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4)本人党员身份证明;(5)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片4张(蓝底);(6)本人公开发表的文章或者主要执笔撰写的综合文稿3—5篇(须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如本人曾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可提供获奖证书或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2.面试。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3.报名人员可于2017年11月27日(星期一)9:00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面试公告。面试时间为2017年12月2日(星期六),地点详见面试公告。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

(五)考察与体检

1.考察。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考察人数与选调计划1.5∶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省委办公厅将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组将核查考察对象干部(人事)档案,核实“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严格落实中央关于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有关要求,凡发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2.体检。在考察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体检人数与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依次递补。

3.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省委办公厅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结合体检和考察情况,研究提出拟选调对象,经省委办公厅厅务会议研究决定后,分别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省委办公厅机关和拟选调人员所在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3.任职。报考公开选调职位的人员,参考其原任职务与级别,比照省委办公厅机关同等条件人员任职。

五、有关纪律和要求

1.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准确提供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2.公开选调工作接受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等部门监督指导,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0931—8928139 8928377

咨询电话:0931—8928912 8928744 13919971965

 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2017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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