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毕业的双语干警们在国家法官学院舟曲民族法官培训基地。
经过为期2个月的培训,近日129名学员完成了甘肃省政法系统藏汉双语强化培训,顺利毕业。记者采访获悉,截至目前,该类培训班已举办6期,甘肃先后已有600余名熟悉藏汉双语的政法干警,正用少数民族同胞熟悉的语言,解决各类矛盾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民族区域自治法》、《人民法院组织法》、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法也明确规定,要保障各民族公民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诉讼的权利。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梁明远介绍,2013年初调查发现,甘肃民族地区的26个法院、1300多名干警,能够承担一般性双语工作的仅34人,能够承担开庭口译和法律文书翻译的仅有7人,这一现象当即引起重视。
图为甘肃甘南州迭部县车载法庭办案现场资料图。
为保障少数民族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广泛调研,2013年2月,甘肃官方决定在少数民族群众相对聚居的甘南州建立全省双语法官培训学院,就近培养甘南州兼顾全省的“双语”法官及审判辅助人员。同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设立国家法官学院舟曲民族法官培训基地,西北民族大学设立西北民族大学法学院教学实践基地。
随后,该学院依托兰州大学、西北师范大学、西北民族大学和甘肃民族师范学院等高校雄厚的师资力量和学科优势,建立了由国家法官学院以及5省藏区翻译、出版、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组成的师资库,为法律人才培养、培训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五年以来,甘肃高院开展双语培训教材编写工作,《宪法教程》、《刑法教程》、《民法教程》等10部教材相继出版;学院创办了《民族法制文化研究》学术辑刊;开通国内首家藏汉双语官方网站,以藏汉双语、视频与文字相结合的模式,突出了双语教学的特点和特长,设置了《跟我学藏语》、《法律天天学》、《庭审现场》等双语栏目。尤其是为双语教学专门定制的《跟我学藏语》网络教学视频,让不懂藏语的汉族基层法官能够通过登录网站,轻松学习藏语,增强了藏汉双语的表达及理解能力。
截至目前,学院已先后举办全国藏区法院院长培训班、全国法院少数民族地区法院基层人民法庭庭长培训班、甘肃省法院、检察、公安以及司法行政系统藏汉双语培训班等各类培训班105期,参训学员达13953人次,涵盖全国32个省市自治区和29个民族。
梁明远认为,人们在用自己习惯的语言去表达和倾听时,获得的不仅是公平正义,更感受到生活习俗和个体差异被尊重的温暖,这是文明法治的动人画卷。
“在法治路上,尊重少数民族同胞在司法诉讼中的需要和使用民族语言的权力,已成为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构成。”近年来,全国政法队伍建设工作会议、全国司法改革推进会均对甘肃双语法官培训工作予以表扬和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