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兰州市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开展以来,市直各部门、各单位紧贴各自职责任务,从实际出发,发挥自身优势,突出特色、注重实效,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创建工作融入工作谋划。各部门、各单位及时召开会议,学习传达市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动员大会精神,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把创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跟踪调度,责任科室各负其责深入推动创建的工作格局。市人大、市检察院、市委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等,按照《兰州市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本部门、本单位的《实施方案》,认真对照《测评目标任务分解表》,细化责任分工,强化任务分解,着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九大工程”,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细。
创建工作融入日常工作。各部门、各单位不断创新载体,教育引导各族干部职工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营造手足相亲、守望相助的良好氛围。市法院利用法院专网、宣传展板、海报画报、微信微博客户端等载体,精心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宣传引导。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利用“手机党课”传达学习兰州市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动员大会会议精神,增强了全体党员干部的学习效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结合中心各服务大厅办事群众密集的特点,利用电子屏、宣传展板等,广泛宣传民族政策。
创建工作融入本职业务。各部门、各单位结合自身特点,对照机关单位创建工作任务分解表,对创建任务统筹谋划,积极探索,不断丰富活动形式。市人社局认真落实《就业促进法》中对少数民族就业权益的规定,把宣传学习和落实就业促进法相关条例作为促进少数民族就业、保护少数民族基本就业权益的一项重要手段。市公安局保持对民族宗教领域违法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力度,着力防范化解影响民族团结的不稳定因素,不断提升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水平。市林业局、市两山绿化指挥部组织兰州地区省市党政军领导机关春季植树造林活动,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增强民族团结意识,引导各族群众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
创建工作融入服务窗口。各部门、各单位纷纷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业务特点,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使创建工作更接地气、更具活力、更有效果。相关部门、单位借助在政务大厅、为民办事窗口、业务工作宣传车等前沿阵地,利用各种临时、固定、移动的宣传媒介,经常性、多角度地向群众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各族群众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性。市文旅局、市退役军人局积极行动,谋划打造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市大数据局将市民族创建宣传标语在智慧城市运营大厅大屏进行滚动播放,将《兰州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应知应会手册》上传局系统QQ群,促使干部、职工、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切实推动创建工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有LED电子显示屏的服务大厅、开评标室、分中心增设创建工作相关内容,持续滚动进行宣传,切实提高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知晓率。市工信局在机关门户网站、LED显示屏发布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李荣灿同志在全市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动员大会上的讲话,努力营造人人关心创建、人人支持创建、人人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