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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寻新媒体时代提升乡村文化治理之路

来源/ 甘肃文化产业网 作者/ 时间/2020-10-26 10:39:00
甘肃文化产业网按 对乡村社会而言,乡村文化首先是指传统习俗中流传下来的文化形式,比如乡村的歌舞、武术、庙会等形式。其次,乡村文化包括乡村的诸多习俗。

对乡村社会而言,乡村文化首先是指传统习俗中流传下来的文化形式,比如乡村的歌舞、武术、庙会等形式。其次,乡村文化包括乡村的诸多习俗。最后,在更广泛的意义上,借助雷蒙·威廉斯的概念,乡村文化是乡村社会中村民的生活方式。这种生活方式本身就是乡村文化的实践核心。但无论就何种意义而言,乡村文化都植根于乡村社会最细微的细胞中。同时,新媒体在乡村社会的扩散,已成为一个日益凸显的现象。对于乡村文化而言,如何与新媒体的应用结合起来,才能更好地在国家治理系统中提升乡村文化治理的效能呢?

首先,拓展和完善乡村文化在新媒体中的呈现形式。乡村文化的生产形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行政导向的乡村文化活动,比如村里的广场舞、合唱队等,这些文化形式主要是行政诉求和兴趣爱好的结合,文化组织员对这些文化活动起主导和组织作用。并且,由于文化组织员通常主要由村里文艺特长者担任或者兼任,所以兴趣导向和行政导向通常是结合在一起的。另一种形式是村里的文化活动继承者所主导的乡村文化形式,这些继承者通过各种形式延续着村落文化和家族文化。比如北方乡村地区的一些戏剧团,始终由家族延续,但也是村落的一种文化。这些文化活动往往与经济活动处于分离状态,或者说无法直接与经济活动建立广泛的联系,需要政府和公益组织的资助和扶持。目前这两种类型的乡村文化活动在新媒体中的呈现还处于碎片化的状态,甚至缺席状态。新媒体对于这些文化形式而言,还仅仅是“外在的”技术形式,这些技术与文化之间还缺乏内在的或者系统的关联性。

其次,利用乡村社会的熟人关系网络。这样可以将外出者的社会关系网络与留守者的社会关系网络勾连起来,延伸新媒体的功能,由此实现乡村文化在新媒体中的延伸。改革开放以来,乡村社会变迁的一个主要特征是村民向周边城镇以及大城市流动和务工,他们以定居城市的生活方式,勾连着乡村社会的固有关系。这种“两栖”关系一方面是乡村社会走向衰落的一个特征,另一方面则是乡村社会复兴的潜在机遇。外出者在乡村中通常都有房屋院落,也有留守的老人、妇女和孩子,他们在利用新媒体技术与家乡联系的同时,也将乡村文化的活动形式,通过短视频和社交媒体账号传播开来,尽管这些力量分散,但在陌生人社会关系网络中,其作用和功能都不可忽视。因此,新媒体时代的乡村文化治理要集中以技术的手段,将外出务工者的潜在力量发掘出来,让乡村文化不仅可以自我治理,还可以进行自我生产与再生产、自我消费和再消费。

再次,有赖于乡村新媒介素养的提升。尽管最新的CNNIC互联网报告显示(2020年9月29日),农村互联网普及率为52.3%,但这种普及率的提升与新媒体的素养之间并不是对等的关系。在信息泛滥的时代,新技术信息属性并没有被村民理性认知的时候,村民面对庞大的数据洪流,并没有足够的能力判断信息的可信度,他们往往带着“确信的态度”为一些虚假或者不实的信息所引导。当下乡村文化的生产与再生产,主要由村里的文化组织员或者村里的精英自我创作,这些乡村文化的创作者,其文化水平主要以初中毕业为主,高中毕业者寥寥无几。因此,在进行乡村文化内容生产时,他们往往依靠网络信息和他们感知的乡村社会现实进行撰写,网络信息的似是而非或者虚虚实实,常常给乡村文化活动带来较为混乱的局面。乡镇等基层政府针对作为乡村文化主要生产者的文化组织员,进行了相应的文化写作和文化活动组织培训,这些培训在一定程度上拓展了他们的视野。但是乡镇政府组织的新媒体素养方面的相关知识培训,大多还停留在如何使用网络的表层知识基础之上,培训重点主要放在如何使用新媒介等操作层面上,而不是针对如何获得对新媒体的认知、理解等层面上。这种状况导致无论是新媒体时代的乡村文化生产,还是新媒体时代乡村社会中对于新媒体的使用,大多都停留在误打误撞、现学现卖的状态中。因此,对乡村文化治理体系而言,其困境在于:应该从什么角度评判乡村文化的生产与再生产?又该如何评判新媒体在乡村文化生产与再生产中的影响力?从这个角度看,要提升乡村文化治理体系的效能,最终要从新媒体这一时代特征入手、从新媒体素养的全面培育展开。唯有如此,乡村文化的生产与再生产,及其与新媒体的关系,才可以得到有效的界分、评判与引导。

最后,从宏观、中观和微观层面与国家、县域、城市和乡村的治理体系进行有效衔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这一宏观背景下,县域治理的现代化需要从国家权力向县域放权以及扩大公民的有序参与两种路径进行运作。而相对于乡村治理体系而言,城市治理的现代化,主要的目标之一是借助新技术实现城市的数据化治理,以数据化治理来促进公民的有序参与。对于乡村治理体系而言,则需要在以下几个层次上展开。首先,要将技术治理置于乡村治理的体系中,使其成为乡村治理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其次,要利用新媒体技术的扩散能力,将每一个村民,无论是留守者还是外出者,黏合在乡村治理体系中。再次,重构乡村文化治理体系与乡村治理体系之间的新型治理关系。这种新型治理关系的主要特点在于:首先,将乡村的软实力(广义的乡村文化)与硬实力(包括乡村社会的经济力量、政治因素、社会关系等)结合起来,将文化因子浸润在乡村治理体系的每一个部分;其次,将现有乡村的治理关系、新媒体技术、新文化与传统文化等结合起来,构成一个新的乡村治理体系。这种新的治理体系,是乡村数字化、文化技术化的过程,最终也会成为乡村治理现代化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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