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以下合称为“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报告显示,“一法一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全省多途径、多形式地依法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弘扬活动,推动非遗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自2012年以来,中央财政投入我省非遗保护专项资金累计1.768亿元;省财政设立非遗专项资金,累计向市州的省级非遗项目转移支付7458万元。加强非遗人才队伍建设,从2012年至今,全省已认定68名国家级、617名省级、3452名市(州)级、8299名县(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人社部门完善非遗人才职称评聘政策,支持非遗传承人担任国家级、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领办人,指导国家级、省级非遗传承人与高职院校签订客座教授聘任合同。省总工会将非遗人才和陇原工匠结合起来,从工会渠道支持非遗人才队伍建设。
另据不完全统计,自2012年以来,全省共出版非遗保护专著210余部,拍摄视频专辑795部;区域整体性保护等工作开始启动,省文旅厅将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工作列入《全省2021年文化和旅游工作要点》,文县白马人文化生态保护区、敦煌文化生态保护区、肃南裕固族文化生态保护区等地启动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申报评估工作;非遗传承的主阵地初具规模,从2012年至今,建成省级54个、市级107个、县级224个非遗展示传承场所,非遗陈列馆、非遗项目保护基地、传习所等主阵地作用日益彰显;非遗传播力度明显加强,遴选非遗项目,展演展销非遗精品,探索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新路径,多维度提升甘肃非遗的影响力。
针对调研情况,报告建议: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筑牢非遗代际接力的平台高地。落实非遗人才职称评聘政策,建立科学有效的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习所、保护基地激励约束机制。鼓励省内高校增设非遗专业,培养非遗人才。鼓励支持非遗人才开展研修访学、举办展演展示活动。继续完善调查记录体系,加大挖掘整理力度,健全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实施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记录工程和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提高区域性整体保护水平,优先抢救和保存濒危项目,推进非遗数字化智能化多样化保存。积极参加国家、省市举办的大型文博活动,广泛参加省内外节庆展示展演活动,大力传承传播我省非遗文化。积极融入国家和省委重大战略。结合长城、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中涉及非遗保护各项重点任务,积极拓展让非遗“活”起来的有效途径,推进非遗与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推进非遗传承弘扬和开发利用综合发展,促进有条件的传统技艺、美术和中医类项目得到生产性开发,打响“非遗丝路、如意甘肃”形象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