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是甘肃庆阳,画面被曝光了,甘肃省庆阳市的小张晚上9点左右,她开着电动车带着儿子朋去庆阳市西峰区和谐广场乘凉,我没想到这就去,可是儿子已经回不来了。
到了和谐广场,小张停车,锁车的时候,朋友下车,一个人在不远的喷泉处玩。
几分钟后,小张就看不见孩子了,小张着急地叫来朋友,到处找了,她找到朋友的时候,朋先生已经躺在地上了,头上受伤了。
发现朋友出来后,小张全都变傻了,在那里,没有反应了,现场群众发现后,请马上拨打120求助。
120赶到现场后,从孩子嘴里抽出了很多水,之后,孩子紧急被送到了当地最近的医院。
医生诊断结果,伤口性硬膜下的血肿、脑疝气、呼吸不全、肛门破裂,症状十分危险,经过医院11天的救助,小朋不幸去世了。
事故发生的第二天,朋先生的父亲报警了,根据当时的监视照相机,很多孩子在附近玩耍,朋先生被喷水冲走,被抛到了高4、5米的上面。
这起事故显然不是刑事案件,警察会和家人和喷泉管理者自己商量解决。
家属认为喷泉广场没有护栏,没有安全警告标志,作为事故的原因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事故发生几天后,广场的喷水管理刚才作了警告标识。
孩子的母亲张先生说,如果喷泉里有护栏的话,现场就放着警告标语,由专家管理,自己的孩子不能碰喷泉,也不会有伤亡,喷泉管理方面存在管理失误,必须承担主要责任。
据广场的喷泉管理方说,他们没有责任,即使发生了事件,到现在为止也没有人管理这件事,在救出孩子的期间,喷泉管理方面没有人来探望。
小朋去世已经20多天了,问题一直没有解决,对方一直在延迟,我没有积极解决问题的态度,张先生不知道他们要拖到什么时候。
小朋的家人向法院提起了喷水广场的管理人员,具体责任如何认定,都等法院判决。
凉先生对孩子的不幸很同情,作为父母怎么看待自己的孩子呢?我知道那个喷泉很危险,另外,生活中没有隐藏的危险,自己的孩子自己好好管理,出了事故不要推卸责任。
凉先生,父母做点心,用自己的身体找原因,喷泉管理所赔偿数百万日元,你的孩子还活着吗?
关于这件事,你认为管理方应该负全部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