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平凉市灵台县警方破获盗掘古文化遗址案2起,打掉犯罪团伙2个,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追缴被盗掘出土的各类文物51件,其中,三级文物9件,一般文物42件。
追缴的文物
今年10月,灵台县公安局百里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获悉,辖区川口村一玉米地有多处盗掘痕迹。民警立即对案发现场及周边区域进行现场勘查和调查走访,发现该处古文化遗址有多处挖掘痕迹,遂将案情上报。
灵台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全力开展案件侦破工作。
经专案攻坚、缜密侦查,百里镇居民郭某甲和郭某乙进入警方视线。随后,专案组以郭某甲和郭某乙为中心,精准分析研判,拓展案件线索,收集固定证据,逐渐查明了以郭某甲和郭某乙为首的两个盗掘古文化遗址的犯罪团伙,掌握了各团伙的组织架构和活动规律。
11月2日,在平凉市公安局有关部门的大力协助下,专案组调集40余名警力展开集中收网行动,涉案的8名犯罪嫌疑人悉数落网,民警现场扣押作案工具3件。
疑人指认现场
经查,今年2月至10月期间,以郭某甲、郭某乙为首的的2个盗掘文物犯罪团伙,先后在灵台县百里镇、龙门乡的两处古文化遗址区域内及多个文物保护区,利用金属探测仪私自秘密发掘古文化遗址,窃取国家文物作案多次,并将所盗文物倒卖销赃。
破案后,警方共追缴被盗掘出土的各类疑似文物51件,经甘肃省博物馆涉案文物鉴定站鉴定,其中西周时期文物7件,春秋时期文物2件,汉代文物36件,明清时期文物5件,还有1枚公元四世纪的古罗马金币。特别是西周青铜戈及汉代的铜镜、牛首铜带钩、五铢铜钱等文物对研究西周及汉代灵台及周边地区的社会生产生活和历史文化具有非常重要的参考价值,具有很高的历史、科学、艺术价值。
目前,涉案8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灵台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侦办、深挖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