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磋商文件编号:GSHFZC2022-110
二、磋商采购需求、预算金额及评标方法:
1、采购内容:安检设备一批。
2、采购预算:33.32万元;
3、磋商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投标人须在其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内投标;
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信息、法人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court.gov.cn/wenshu.htlm)查询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截图;
4、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甘肃天水)”网站(http://credit.tianshui.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甘肃天水)”网站(http://credit.tianshui.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四、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所需资料:
注:现场获取磋商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信息;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公司在职人员(需提供近半年公司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缴费发票)(以上资料除委托人身份证可为复印件外,其他均为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五、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方式: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11月28日—2022年12月2日,上午:09:00—12:00 下午:14:30—18:00。
(2)磋商文件获取地点:甘肃汇丰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天水市秦州区青年北路61号)。
(3)方式:现场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
六、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8日15 时00分之前(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天水市秦州区新华路818号(新华门小学东侧三楼)(甘肃汇丰招投标会议室),逾期不予受理。
七、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22年12月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磋商地点:天水市州区新华路818号(新华门小学东侧三楼)(甘肃汇丰招投标会议室)。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规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四)根据《四部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的有关规定,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人:甘谷县人民法院
地址:天水市甘谷县大像山镇冀城路 1 号
联系人:郭主任
电话:0938-5822204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汇丰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青年北路61号
联系人:何瑞
电话:0938-8216708
甘肃汇丰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