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在外民乐籍人才,你的家乡在召唤你回去!
11月27日,中共民乐县委组织部、中共民乐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民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2022年度县域外民乐籍人才“回流”公告》,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县战略,持续优化全县干部队伍结构,鼓励县域外民乐籍优秀人才返乡工作。
《公告》中指出,此次民乐县人才“回流”实施范围为:甘肃省内党政机关、群团组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民乐籍工作人员;配偶、父母在民乐县长期工作生活,本人在甘肃省内党政机关、群团组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并且对资格条件和不予列入实施范围的情形都作了详细说明。
人才“回流”安置原则为:坚持事业为上、以事择人、人事相宜、竞争择优的原则,按报名人员现工作单位性质、行政层次,结合编制、职务职级空缺情况,确定具体工作岗位;调入后原则上身份和编制性质不变,引进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年限内不得调离民乐县;不得安置到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人员的工作单位。
此次人才“回流”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28日至2023年1月29日(正常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报名方式以网上报名为主,符合条件人员需向指定报名邮箱(mlxwzzbgbz@163.com)按顺序提交PDF格式的报名材料,提交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奔流新闻·兰州晨报记者 曹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