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社会保险工作实现有序健康发展 庆阳入围个人养老金制度试点城市
11月25日,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三部门公布的个人养老金制度试点的36个先行城市或地区中,我省庆阳市位列其中。
记者注意到,试点名单中的36个城市,多数为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而省辖地级市庆阳作为甘肃省唯一入列城市,它具备哪些优势?11月28日,记者采访了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
“个人养老金制度改革是社会保险领域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和制度创新,开展个人养老金制度改革试点,对进一步完善庆阳市养老保险体系是一次十分难得的重大机遇。”庆阳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庆阳市被确定为个人养老金制度改革试点城市,因其自身具有一定优势。
甘肃省政府发布的《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指出,到2025年,甘肃省革命老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7%以上,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0%以上,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7%以上,人民生活品质普遍改善。到2035年,甘肃省革命老区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形成红色文化繁荣、生态环境优美、基础设施完善、产业发展兴旺、居民生活幸福、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新局面。
该负责人称,将庆阳市确定为个人养老金制度改革试点市,对加快革命老区乡村振兴步伐,提高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提升老区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将起到至关重要的推动作用。
据介绍,“十三五”期间,庆阳市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社会保险工作实现了有序健康快速发展。截至2022年5月底,庆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9.31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156.03万人,基本实现了法定人群的应参尽参、应保尽保。 庆阳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水平达到月人均128元,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分别达到月人均2605.92元、5272.61元。
该负责人表示,虽然近年来庆阳市发展质量效益明显提高,但无论是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还是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均处于较低水平,亟需通过开展个人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提高养老保险保障水平。“因此,将庆阳市纳入个人养老金制度改革试点市,是稳步提高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也是提升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迫切需要。”
“在纳入个人养老金制度试点城市后,庆阳市已着手制定详细的执行计划,初步意见已经形成,下一步,将对接具体的执行部门。”该负责人说。
奔流新闻·兰州晨报记者欧阳海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