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GSKSZB-CG-01
本招标项目临泽县2022年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化肥采购招标公告已由张掖市畜牧兽医局以张牧医[2022]150号文件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补助资金,项目招标人为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临泽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坤水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临泽县2022年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化肥采购
预算金额:749000.00元(柒拾肆万玖仟元整)
最高限价:749000.00元(柒拾肆万玖仟元整)
采购需求:采购磷酸二铵93吨,尿素166.5吨。(具体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6)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投标人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2.(1)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具有统一信用代码和二维码标识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复印件应确保二维码清晰可查)。
(2)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 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若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可按照相关文件的规定,享受所投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的优惠政策。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经营条件符合经营范围的专业肥料生产企业或经销商。
三、招标文件获取:
2022年 11月29日至 2022年 12月3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 8:30至 12:00,下午 14:30 至18:00(节假日除外),在甘肃经济信息网站获取《招标公告》中《报名表》,填写表格后将所需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扫描以PDF格式文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454611793@qq.com(超过报名时间招标人有权认为报名无效)。待招标代理机构在网上核实信息无误后将《招标文件》通过邮箱发送至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报名成功后,通过电子邮箱发送。前来参加招投标的投标人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查阴性结果证明,并全程佩戴口罩。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2月23日09 时30分(北京时间),送达地点: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玉关路恒大广场A座富来登酒店21楼小会议室。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五、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媒体:甘肃经济信息网。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临泽分公司
地址:甘肃省张掖市临泽县新华镇新华街202号
联系方式: 151039396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坤水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旅游大厦2号楼706室
联系方式:18152137005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旭 电 话:15103939600(采购人)
联系人:袁国飞 电 话:18152137005(代理机构)
临泽县2022年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化肥采购报名表
项目名称
临泽县2022年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化肥采购
报名单位
法人授权委托人
联系电话
报名单位资质
报名时间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等级
技术负责人
电子邮箱
资质证件名称
是否齐全
是
否
1.供应商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6)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投标人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2.(1)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具有统一信用代码和二维码标识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复印件应确保二维码清晰可查)。
(2)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若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可按照相关文件的规定,享受所投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的优惠政策。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经营条件符合经营范围的专业肥料生产企业或经销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