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西学院-河西学院附属张掖人民医院医教协同医用臭氧治疗仪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河西学院-河西学院附属张掖人民医院医教协同医用臭氧治疗仪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河西学院-河西学院附属张掖人民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银龙兴(北京)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医用臭氧治疗仪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FY-ZBDL(YLX)-H20221127008
2.项目名称:河西学院-河西学院附属张掖人民医院医教协同医用臭氧治疗仪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大写:肆拾伍万元整(450000.00)
4.最高限价:大写:肆拾伍万元整(450000.00)
5.采购需求:
序号
产品名称
技术规格
数量
单位
备注
1
医用臭氧治疗仪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
规格要求
1
台
已进行进口产品论证
6. 供货服务期:合同签订后90天内。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二维码标识的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扫描件应原尺寸复印,确保二维码清晰可查);
2.3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中“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名单(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提供以上查询记录最终由资格审查小组对各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
2.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货物属国家强制且已开办注册登记业务的,投标人须按照《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的规定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表,需提供附表)。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按照《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的规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
三、公告期限、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3.1公告期限:2022年11月29日至2022年12月5日。
3.2凡对本招标项目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2年11月29日至2022年12月5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须加盖印章),到银龙兴(北京)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张掖市甘州区滨河新区黑河水电滨河明源7号楼二层商铺)或将上述资料发送至电子信箱645252315@qq.com登记投标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登记投标信息时同步发售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4.1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4.2投标文件投递地点:银龙兴(北京)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张掖市甘州区滨河新区黑河水电滨河明源7号楼二层商铺)。对于逾期未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投标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4.3开标时间:2022年12月1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4.4开标地点:银龙兴(北京)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张掖市甘州区滨河新区黑河水电滨河明源7号楼二层商铺)。
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到开标现场。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招标网、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同步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西学院-河西学院附属张掖人民医院
地 址: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北环路846号-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西环路67号
联系人:段会军 范永建
联系电话:0936-8285083,0936-8553689
招标代理机构:银龙兴(北京)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张掖市滨河新区黑河水电滨河明源小区7号楼沿街向南商铺二层
联 系 人:朱文萱、潘阳
联系电话:18709361999、0936-82257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