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宣部、文化和旅游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的《国有文艺院团社会效益评价考核试行办法》(文旅政法发〔2019〕13号)的有关要求,根据《甘肃省国有文艺院团社会效益评价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和《甘肃省国有文艺院团社会效益考核评价细则》,对省直8个国有文艺单位主体进行了考核。经过自评、复评,未发现违反政治纪律、国家法律及安全生产等“一票否决”情况。现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甘肃演艺集团公司:综合评定为优秀,评分93分。
省歌舞剧院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为优秀,评分98分。
省话剧院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为优秀,评分93分。
秦腔艺术剧院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为良好,评分86分。
敦煌艺术团:综合评定为良好,评分88分。
省歌剧院:综合评定为优秀,评分96分。
省陇剧院:综合评定为优秀,评分96分。
省民族歌舞团:综合评定为优秀,评分92分。
公示时间从2022年12月1日开始,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同时,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
邮政编码:730000
联系电话:0931-8638093
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