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州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征集2023年农房改造提升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单位的公告
为加快推进2023年农房改造提升项目进程,为新建示范点提供造价咨询服务保障,肃州区乡村振兴办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3年农房改造提升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征集对象为2023年农房改造提升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单位。
二、征集对象的资格要求
1、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企业不得以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名义递交资料);
2、注册的造价工程师必须在本公司登记注册,且从事本公司具体造价工作,每个公司登记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3名。
3、须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提供2020年1月至今(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成功完成过两个或两个以上类似造价业绩。
5、信誉良好,近3年内未因不良行为被相关行政部门通报,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乡镇供应商暂停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在肃州区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入驻的企业优先推荐。
三、提交资料
1、机构简介;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办公场所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造价工程师相关证件原件或复印件、2022年度1-6月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并附项目班子成员(含身份证号)社保花名册(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和申请单位印章)、业绩等相关资料原件的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以上申请资料一式二份须用抽杆夹装订成册,否则不予受理。)
四、申报方式
1.凡有意参加征集事项的造价咨询服务单位,请于2022年12月9日下午17:00分前,将公告要求的相关资料及《造价咨询服务单位基本情况表》(详见附件)递交至代理机构处(酒泉市肃州区麒麟商业步行街6-1号楼3-2号202室)或PDF格式电子版发至邮箱1137511606@qq.com,逾期不予受理;
2.法定代表人递交资料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委托代理人递交资料的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进行申报,否则不予受理;
3.意向单位在规定时间按照规定清单提交资料后,经肃州区乡村振兴办审核,符合要求的企业列入2023年全区农房改造提升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单位目录并推送至乡镇,由镇村确定造价咨询服务单位。
五、申报截止时间、地点、联系人及电话
集中征集时间:2022年12月2日至2022年12月9日。
征集截止时间:2022年12月9日下午17点00分,逾期不予受理。
材料接收地点:酒泉市肃州区麒麟商业步行街6-1号楼3-2号202室或PDF格式电子版发至邮箱1137511606@qq.com,逾期不予受理;
征集单位:肃州区乡村振兴办
联系人:赵俊华
联系电话:18009378501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正大路25号
代理机构:甘肃良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婷
联系电话:18893638215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麒麟商业步行街6-1号楼3-2号202室
肃州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2日
附件:
造价咨询服务单位基本情况表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造价咨询服务
单位名称
(盖章)
法人
联系电话
办公地点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注册造价工程师
姓名
证件号
注册造价工程师
姓名
证件号
注册造价工程师
姓名
证件号
服务范围
服务宗旨
备注
注:1、本表由申报企业自行填写。
2、本表必须为机打原样,手工填写无效,彩色扫描件、与本表不一致的,均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