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河生态综合治理提升改造工程(南安大道路段)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SPGSJ-2022-075(LX)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渭河生态综合治理提升改造工程(南安大道路段)已由陇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陇住建发【2022】61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东西部协作资金、涉农整合资金、县财政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陇西县市政管理所,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盘古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渭河生态综合治理提升改造工程(南安大道路段)
2.2 建设地点:陇西县南安大道路段
2.3 建设内容:
对陇西县南安大道一方制药三期周边绿化提升,共栽植苗木845株,其中红叶李球 B35 株,榆叶梅 42株,珍珠梅 52 株,白丁香 24 株,小叶黄杨球 B69 株,金叶槐 A35 株,丝棉木 16 株,元宝枫 19 株,花石榴 16株,西府海棠 A40株,樱花 A76株,玉兰23 株,红叶碧桃 18 株,栾树B116株,红叶李 47 株,雪松 36 株,尖柏 76 株,国槐58株,西湖垂柳 12 株,法桐 9 株,塔柏 26 株;灌木及花卉 9004.31㎡,其中大叶黄杨 75.4 ㎡,丰花月季 180.71 ㎡,水蜡867.4㎡,小龙柏257.8 ㎡,金叶女贞 155 ㎡,八宝景天 461 ㎡,紫叶矮樱 444㎡,冷季节草 6563 ㎡;安装太阳能路灯 10 盏,道牙砖 1400m,四角茅草亭2座,渗水砖铺装2000㎡。
2.4 标段划分:该项目共一个标段。
2.5 建设期限:开工日期2023年01月09日,竣工日期2023年04月30日,总工期111日历天。
2.6 资金来源:东西部协作资金、涉农整合资金、县财政自筹资金;
2.7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
3.2 投标单位须具备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 自公告之日起查询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加盖公章并装入投标文件)。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相关事宜
5.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12月14日00时00分00秒至2022年12月18日23时59分59秒。
5.2 获取地点:甘肃盘古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陇西县巩昌镇海天花园10号楼商铺3楼)。
5.3 获取方法:领取时,需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资质证、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的自公告之日起有效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原件及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式两份(须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01月03日10:00
递交地点:甘肃盘古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站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陇西县市政管理所
地址:陇西县渭州路东侧瑞景名苑7号商业楼2楼
联系人:张福祥
联系电话:18193243921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盘古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陇西县巩昌镇海天家园10号楼商铺三楼
联系人:李红英
联系电话:18093239538
甘肃盘古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