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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经济开发区红川园区排洪渠治理工程(一期)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22-12-15 15:09:19

陇南经济开发区红川园区排洪渠治理工程(一期)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陇南经济开发区红川园区排洪渠治理工程(一期)项目( 施 工 图 设 计 文 件)项目已由成发改字【2021】374号文批准实施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承包单位。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编号:CWGSSH-2022-030

二、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陇南经济开发区红川园区排洪渠治理工程(一期)项目

2、项目地点:陇南市成县红川镇韩庄村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 1#排洪渠,渠长 56m,采用矩形断面,钢筋混凝土浇筑。新建 2#排洪渠, 渠长 320m,采用矩形断面,钢筋混凝土浇筑。新建 3#排洪渠,渠长 1585m,明渠采用梯形断面,素 混凝土浇筑,暗渠采用钢筋混凝土圆管涵。

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要求,达到合格。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须知: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必须本单位在职人员,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资质;技术质量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含)以上资格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均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

3、申请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提供的2018年-2020年或2019年-2021年三个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和良好的社会信誉,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申请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5、报名时须携带的原件: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工程师职称证、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岗位证书。以上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留存,原件核查后退回。

6、依据甘建科(2017)8号以及陇建发(2017)98号文,专项管理人员原岗位证书已作废,报名和投标时应提供新培训考核的合格证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7、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领取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6日上午9:00时-2022年12月22日下午17:30时截

止。

地  点:甘肃胜禾项目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城昌公司向西100米处甘肃胜禾

项目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四、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甘肃经济信息网本项目相关变更公告及澄清答疑文件,

否则由变更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3年01月06日下午15:00时。

2、地点:甘肃胜禾项目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陇南西成经济开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佳琪

联系电话:18143717892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胜禾项目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郑慧娟

联系电话:18709461485

办公地址:城昌公司向西100米处甘肃胜禾项目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注:本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甘肃胜禾项目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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