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记者 宋芳科
近日,甘肃省交通检疫组印发文件,要求甘肃省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认真落实第九版防控方案、“新十条”优化措施,结合疫情防控新形势和新任务,科学精准、全力以赴做好全省交通检疫及运输服务保障工作。
全面畅通交通路网通行
全面取消“两站一场”、高速公路、普通公路设立的交通防疫查验点,确保“应撤尽撤、人撤点撤设施撤”,恢复路面正常状态,不得随意限制人员和车辆通行。
严禁擅自阻断或关闭高速公路、普通公路,确保交通主干线畅通、重点枢纽节点正常运转。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擅自关停高速公路服务区、汽车客运站、码头、铁路车站、航空机场和邮政快递分拨中心等交通基础设施。
因所在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确需关停关闭交通基础设施的,要按要求“快封快解”,不得采取各种变相形式的临时封控。高速公路服务区临时关停期间,必须保留加油(气)、如厕等基本公共服务,严禁以任何理由限制货车司机进入服务区加油(气)、如厕。
加快恢复交通运输服务
落实“非高风险区不得限制人员流动,不得停工、停产、停业”要求,全面恢复辖区道路水路客运、公交、出租、轨道交通等交通运输服务正常运营,不得随意暂停或者限制非高风险区客运服务。在属地联防联控机制领导下,采取有效措施,科学精准、安全可控地做好高风险区应急出行服务保障。
对通过道路水路客运、铁路、民航、公交、出租车(网约车)、轨道交通出行乘客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对跨地区流动人员不再开展“落地检”。
按照国家相关最新防控指南等规范,强化“两站一场”、高速公路服务区、运输工具、航空器、铁路列车的消毒、通风、卫生清洁等工作,落实运输在途防控措施。
具备条件的机场、铁路客运站、轨道交通站、汽车客运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司机之家”利用已配备的交通医疗急救箱,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配置必要的防护用品和退烧药物,有效提升交通运输行业保障人民安全出行的应急救护能力。
加强对运输场站、营运车辆安全检查,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把好车辆技术关、人员从业资格关,开展应急演练,做好应对大客流准备,筑牢复工复产安全生产防线。
保障货运物流运输畅通
全面取消货运车辆闭环管理、“微信小程序”预约报备等要求,各地不得随意层层加码,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货运车辆跨区域通行。
全面取消跨区域流动货车司乘人员“落地检”,对于从事口岸交通运输服务等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应按照属地联防联控机制规定开展核酸检测。
调整保留太石、白银东、兰州南、定西和布隆吉等 5 个服务区设置的便民核酸检测点或抗原检测点,为有需求的司乘人员提供“愿检尽检”服务。充分发挥“高速医联体”功能和作用,加强新冠治疗药物的储备,为有需求的在途货车司机提供好医疗救治服务。
保障重点物资运输车辆优先便捷通行,提升铁路、民航服务保障能力,畅通邮政快递末端“微循环”,切实保障医疗防控、粮食、能源民生、农资农机等各类重点物资安全高效运输。
将保障社会正常运转的交通物流人员纳入属地联防联控机制“白名单”管理,按照“3天1检”开展核酸检测,尽可能“两点一线”闭环工作,凭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正常上班。检出阳性时,精准判定密切接触者,工作场所不采取临时封控,同工作场所人员不进行大范围隔离,保障交通物流稳定运行。
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畅通“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和货运物流保通保畅热线,全力保障交通路网畅通、物资运输畅通、末端配送畅通。
强化从业人员人文关怀
督促从业人员做好个人防护、疫苗接种和健康监测,根据防疫工作需要,可开展抗原检测。对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其他人员愿检尽检。
关心关爱从业人员身心健康,配齐配足防护物资。密切关注从业人员思想动态,及时回应从业人员诉求,积极妥善解决相关问题。健全完善从业人员和单位内部人员感染应急预案,加强人员管理,完善应对处置措施,确保突发情况下交通运输工作不乱、服务不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