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2023年春节氛围营造项目采购及安装
招标公告
根据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关于开展兰州新区2023年春节氛围营造工作的通知(新城建交发﹝2022﹞621号)要求,为保证兰州新区2023年春节氛围营造项目尽快实施,现需要确定该项目的采购及安装单位,本次采购及安装单位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单位:兰州新区绿洲生态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兰州新区2023年春节氛围营造项目
3、工程规模
兰州新区2023年春节氛围营造项目主要亮化区域包含纬一路(经一路至东立交)、纬二路(经九路至经十二路)、纬十五路(经一路至秦王川站)、经一路(机场货运至纬十五路)、 经十路(纬八路至纬十五路)、经十五路(纬一路至纬十五路)、栖霞湖广场、中川体育公园及移民安置点等主要交通干道和重要点位,主要亮化方式采取道路行道树缠绕满天星和亮化挂件、灌木绿篱搭设网灯,广场和重要节点设置景观灯光雕塑等。
4、计划工期:暂定20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5、招标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
(注:数量为暂定数量,最终结算数量以现场实际验收合格数量为准。)
6、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统一安排勘查现场,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费用自理;
7、标段划分:本次不划分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三证合一”的须提供副本复印件,提供开户行许可证 (所有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到投标文件);
2、资质要求:
(1)投标单位经营范围包括:照明亮化设备的安装、销售及售后服务或亮化相关工程等;
(2)劳务用工须满足年龄要求(18-55岁),入场前须为劳务人员体检、购买意外伤害险(投标文件中须附承诺);
(3)申请人需具备本项目必须的机械设备(主要机械需附清单及图片);
(4)业绩要求:申请人近三年(即2019年11月至今)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类似的业绩(合同金额不小于100万),具体以中标通知书或签订的合同为依据;
(5)申请人须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6)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安全问题的或者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的;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事项。
(7)申请人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于 2022 年12月20日至 2022 年12月22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联 系 人: 梁鹏 联系电话: 15002621237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获取时间内,若发现阻挠报名、恶意劝退等行为,投标单位及时给纪检(审计)监察部反映投诉,投诉电话:0931-8251950。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2022 年12月26日10时00分,地点为兰州新区湿地公园会议室。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兰州新区市政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官网(网址:http://www.lzxqsz.com/)和甘肃省经济信息网(网站:www.gsei.com.cn)同时发布。
招标人:兰州新区绿洲生态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