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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二十大精神·党组织书记专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焦石: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 有力助推全省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来源/ 作者/ 时间/2022-12-20 17:04:22

“党的二十大对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出了新的明确要求,为新时代市场监管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截至2022年11月底,全省市场主体达到216.24万户,同比增长7.32%。”近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焦石在接受甘肃日报记者专访时表示,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将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确立的奋斗目标和作出的战略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聚焦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不断优化创新市场监管方式方法,规范市场秩序,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2022年11月15日金塔县发放首张变更经营者个体户营业执照。

一是提高服务水平,便捷市场主体准入。扎实推进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落实落地,把畅通市场准入作为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的首要环节,充分发挥“甘肃省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服务平台”“全程无纸化登记系统”“个体工商户‘秒批’系统”作用,全面推行“网上办、预约办、邮寄办”、即时核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和“送照到家”等措施,方便各类市场主体办理业务。对于紧急业务办理,服务对象可在线上提交申请材料预审,受理窗口通过互联网、电话等方式指导其完善申报材料,帮助市场主体顺利办理业务。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在全省实现企业开办全流程压减至1个环节,全面落实1个工作日办结。积极开展市场主体“集群注册”,支持市场主体利用各类场地资源降低创业门槛和成本,扩大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场景,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办理效率。

2022年11月24日城关区市场监管局雁北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检查经营户蔬菜的明码标价情况。

二是聚焦提质增效,优化行政许可服务。通过出台行政许可优化措施,规范行政许可办理流程,持续提升行政许可效率和服务质量,全力扶持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对因疫情影响已到期或将到期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以及未能按时办理换证导致许可证过期的,可申请办理许可证延期。对重要工业产品中的食品相关产品、化肥及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罐体除外)生产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全面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医疗器械审评审批效能,取消部分许可事项的现场审查,加快发证换证效率,靠前服务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办理,畅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检验服务保障“绿色通道”。

2022年12月8日玉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到企业走访,宣讲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

三是发挥职能优势,扶持市场主体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深入开展“监管干部进企业,一户一策促发展”专项调研行动,发挥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建立个体工商户联系点工作制度,归集各类支持、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政策,建立健全政策直达机制。充分利用全省“陇质惠”服务平台,全面开展全省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深入实施“一品一策”“一企一策”措施,指导帮助中小微企业提升质量管控水平。开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落实专利质押融资奖补政策。推动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建立知识产权业务“直通车”服务,充分发挥“甘肃省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的作用,为复工复产企业开辟专利申请和商标注册申请绿色通道,优化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申请、变更、注销工作流程,实行专用标志使用申请核准全程网上办理。在2023年3月1日前,减半收取餐饮企业电梯、锅炉、锅炉水(介)质、食品检验检测费用。

2022年11月24日城关区市场监管局皋兰路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检查超市预包装食品安全。

四是抓实工作举措,维护良好市场秩序。持续聚焦政府部门及其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机构、交通物流、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和金融领域的收费行为,遏止违规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强化公平竞争审查监督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妨碍复工复产和损害消费者合法利益的垄断行为。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和原辅材料乱涨价等扰乱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稳定。督促相关政府部门、事业单位严格落实对小微企业停征、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切实减轻复工复产成本,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持续推进“两轻一免”清单在行政处罚案件中的使用,杜绝“以罚代教、以罚代管”,做到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审慎异常名录管理,最大限度减小疫情对市场主体影响。高效做好“接诉即办”工作,畅通电话、“两微一端”等政民政企互动渠道,加快办理12345、12315热线和网上诉求,全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2022年11月22日玉门市柳河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展中药饮片专项检查。

五是完善政策措施,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以等不起慢不得的紧迫感,组织专班研究制定一系列政策措施,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12月8日,向全省药品和医疗器械原材料供应、生产、销售等环节经营者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稳定医药用品价格秩序的通告》,重申相关法律法规,督促和警示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加强价格自律,履行社会责任。12月9日,联合省药监局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涉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监管工作的通知》,动员和组织全省市场监管系统依法全面加强抗原检测、涉疫医疗用品、防护用品、新冠病毒疫苗等涉疫物资监管,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12月12日,出台《关于全力支持市场主体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全力以赴支持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渡难关、稳发展,加速恢复市场活力。(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蔡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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