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岷县维新镇民合村 2022年市级乡村建设示范村人居环境、社会治理及精神文明建设改善提升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土地增减挂钩资金。招标人为岷县维新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诺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对民合村人居环境、社会治理及精神文明建设进行改善提升并配套相关附属设施。(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涉及到的所有建设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建设地点:岷县维新镇民合村。
2.4 计划工期:工程计划于2023年01月16日开工,2023年2月16日完工,工期31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所有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
3.2 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 自公告之日起查询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
3.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5 “信用中国”网站(htp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12月22日至2022年12月26日。
4.2 获取方法:投标人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其他相关资料(要求投标人准确提供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等相关信息,如登记信息有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人将资料准备齐全后,以PDF 格式文件发送到电子邮箱1137361254@qq.com,招标文件也将以电子文件形式发放给投标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1日15时00分;地点:甘肃诚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定西市安定区陇西路创新大厦16楼第2开标厅)。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证明文件,并单独密封递交U盘存储的PDF格式投标文件一份。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岷县维新镇人民政府
地 址:岷县维新镇
联 系 人:乔云霞
联系电话:19993291051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诺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定西市岷县叠藏东路恒远家具广场6楼
联 系 人:张晋京
联系电话:17361624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