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甘肃网12月23日讯(本网记者 程健)12月22日,兰州市公安局公布涉疫物资违法行为举报电话,号召广大市民积极举报制售假劣药品、防护物资等涉疫违法犯罪活动。
据了解,为全力服务战疫情、防风险、护稳定工作大局,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兰州市公安局联合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设立了涉疫物资违法行为举报电话(兰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13399319290、13399318543;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投诉科、价格监督管理科:0931-6312315、0931-8332422)。广大市民群众若发现有个人私自贩卖抗原试剂的,销售的抗原检测试剂是假冒伪劣产品的,以假充真、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或者囤积居奇、哄抬防疫急需的抗原、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用品和药品价格牟取暴利的,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等涉疫物资类违法行为,请积极举报或者提供相关线索。
兰州公安提醒:个人售卖新冠肺炎抗原、药品属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销售药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药品)货值金额两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囤积居奇、哄抬防疫急需的抗原、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用品和药品价格,牟取暴利,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以涉嫌非法经营罪立案查处。